從泛亞到e租寶,2015年金融騙局又出新花樣,為什麼投資者總能上當受騙?筆者認為,這與投資者自身風險意識有關,但同時也與政府的一味兜底有直接關系,當投資者認為受騙后可以找政府維權,自然會漠視風險的存在。
縱觀這些金融騙局,可以說是無所不在、無孔不入,有的是為了獲取客戶資料然后賣給推銷企業或者詐騙人員﹔有的是套用他人資料辦理貸款或者申請信用卡﹔更直接的是用高收益吸引投資者掏錢。
三類情況中,客戶資料的泄露最不好防范,但也最普遍,不過其危害程度最低,一般就是手機被騷擾的頻率增加,電信詐騙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並不難防范。自己的資料被辦理貸款或者信用卡雖然也會給被害人帶來很大損失,但因為這需要使用被害人的身份証件,有些還需要被害人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拍照或者錄像,故需要被害人積極配合,此時如果不是被害人貪圖小利,一般不會上當受騙。
問題最嚴重的要數第三類,即詐騙機構使用高收益來吸引投資者投資,早期的投資者還真的能夠得到預期收益,這些騙局多屬龐氏性質,故往往能夠吸引很多人上當,出事前被認為是高收益理財產品,出事后則被認為是騙局,兩者之間的轉換往往在一夜之間。
投資者為什麼會上當受騙,多數是因為親朋好友的介紹,因為親朋好友投資后真的獲得了預期的投資收益,於是推薦自己的親友投資,最終當旁氏騙局無法運行的時候,投資者出現全面損失。由於投資者對親友非常信任,故這是受騙的重要渠道。
當然,促成投資者漠視風險的原因還有,由於以往出現了問題,政府為了社會穩定,最終經常會自掏腰包賠償投資者的全部或者部分損失,於是投資者更加有恃無恐,想高收益歸我,風險由政府買單,我為什麼不投資呢?
筆者曾問過一個參與這類投資的朋友是否清楚這是龐氏騙局。朋友回答知道,但他明言,“現在這個玩法剛剛推出,我是早期加入者,我就買這一回,等到玩不下去的時候,我已經收回成本並有了收益”。這種投機心理也促成了龐氏騙局的泛濫。
筆者建議,為了防范金融騙局,首先要加強對投資者的風險教育工作,當投資者通過銀行匯款辦理繳款的時候,可以讓銀行櫃員提示一下高收益理財的投資風險,然后就是在投資者出現被騙風險的時候,政府不要兜底,花錢買穩定的做法隻能一時,不能根治。
隻有讓風險真正降臨到投資者的頭上,才能讓投資者重視。另外銀監會也可以單立一個研究機構,調查市面上常見的高收益理財產品,看看其資金運用是否與宣傳的一致,其高收益能否有保証,一旦發現較高風險可及時向社會公布,並高頻率關注其資金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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