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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家上市公司停牌超5個月  交易所出手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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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5日08:43    來源:証券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49家上市公司停牌超5個月 公眾忍無可忍 交易所出手整頓

由於停牌而錯失牛市的投資者在近期迎來喜訊。繼深交所就已經制定了《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公開征求意見之后,上海証券交易所日前也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規定重組停牌期最長不得超過5個月,交易所可對公司濫用停牌行為採取監管措施或予以紀律處分。

據《証券日報》記者整理同花順統計數據得知,截至11月24日,有49家上市公司停牌時間已經超過5個月,其中,有3家公司從2014年就開始停牌至今。

有一家停牌超過5個月的上市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向《証券日報》記者表示,停牌新規主要是針對規定發布后進行停牌的上市公司,對於新規發布前停牌的上市公司則不用按此規定實行。不過,上述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停牌時間不受新規限制,但公司也在積極籌劃重組事項,爭取盡快復牌。

規范上市公司停牌期限

11月1日,深交所宣布,擬於近期發布《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以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業務。備忘錄要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時間過長,不得濫用停牌損害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並對常見的停牌事項規定了相應的停牌期限及標准。而對濫用停牌和無故拖延復牌時間的,備忘錄明確交易所可以公告等形式,向市場說明有關情況,並對公司股票實施復牌處理。

11月6日,上交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上市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公司原則上應當在3個月內公布預案並申請復牌,累計停牌時間最長不超過5個月。

據《關於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顯示,上市公司不得為延長股票停牌期間,將實質相關的重組方案分拆后分次實施。公司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后,申請繼續停牌並再次籌劃實質相關的重大資產重組的,應當自停牌籌劃前次重大資產重組之日起計算停牌時間,適用《重組業務指引》及本通知關於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要求,且累計停牌時間不得超過5個月。

對於這次新規的產生原因,上交所解釋稱,“隨意停牌、長時間停牌、停牌期間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現象時有發生。為保護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現就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及信息披露中的有關事項通知”。

有業內人士分析,投資者的大量資金因為上市公司停牌而被迫留守,更有不少投資者因此錯過了牛市或是更好的投資時機。鑒於此,投資者在投資前應提前了解公司情況並安排好投資金額,此外,投資者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督促上市公司盡快履行信披義務,促使盡快復牌交易。

上交所表示,經梳理發現,有些公司停牌時既不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也未明確披露停牌事由和復牌時間,停牌期間的信息披露也較為含糊和籠統,公司和控股股東濫用停牌也時有發生。對於這類行為,進一步強化規則的執行,加大事中干預和事后處罰的力度,十分必要。

一家停牌時間超過一年的上市公司小股東向《証券日報》記者透露,上市公司之所以不復牌,可能是想鎖定停牌前的價格,然后找重組方洽談重組,但如果一直沒找到合適重組方的話,公司可能會一直延長停牌時間。“如果復牌后,股價大漲,公司可能更難找到能接盤的重組方了。”

據上交所停復牌新規內容顯示,上市公司濫用停牌權利或者相關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公司應當按本所要求盡早復牌或者補充披露。

同時,上交所也對明顯存在濫用停牌行為的公司,加大了事后問責力度。如針對寶光股份濫用停牌的行為,上交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了通報批評。另外,還有部分公司如昆明機床因涉嫌濫用停牌行為已被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上市公司加快重組步伐

據同花順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1月24日,有13家滬市上市公司停牌時間超過5個月﹔36家深市上市公司停牌時間超過5個月。此外,滬深兩市有三家公司從2014年停牌至今,包括*ST霞客、世紀華通、中銀絨業。

有不完全統計數據顯示,新規宣布后已有27家上市公司宣布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其中6家公司停牌時間已超過5個月。而更有3家滬市公司明確表示,根據停復牌規定,公司難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復牌並披露重組預案,導致重組項目被迫終止。

《証券日報》記者採訪其中一家停牌時間超過5個月的上市公司得知,在公司停牌后,必須每周公布重組最新進展,隨時讓投資者了解重組進行到哪個階段。

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工作人士的說法,雖然公司是在停復牌新規出台前停牌的,不受5個月內復牌規則的限制,但公司需要每周披露重組的最新進展。

另據《証券日報》採訪多家停牌時間超過5個月的上市公司得知,在停復牌新規出台后,公司對於重組事項的披露比之以前更加具體,而且公司也在加快重組的進程,爭取盡快復牌。

以*ST霞客為例,公司內部人士對於復牌時間的回復是,“公司正在籌備股東大會,將對《關於公司繼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暨公司股票延期復牌的議案》進行投票,而公司也爭取在明年1月份盡快復牌”。

此外,也有停牌時間較長的上市公司向記者表示,公司一直沒有復牌主要是重組涉及的事務過多,程序過於繁雜,不過,公司將盡快披露重組預案。

記者在對多家停牌上市公司的採訪中發現,停復牌新規出台的效果顯著,不僅督促上市公司盡力早日完成重組復牌,而且還加強了投資者對上市公司重組進程和具體內容的了解,不再是千篇一律“因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停牌”的闡述,而是同時公告了具體的重組進展,還有上市公司更是標明了可能的復牌時間。

於今年3月份開始停牌的寶碩股份則在近日的公告中表示,“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經申請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3日起繼續停牌不超過1個月,根據中國証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海証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的相關規定,公司定於2015年11月23日上午9: 30—10:30通過上海証券交易所上証e互動“網絡平台”的上証e訪談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就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情況與投資者進行溝通與交流。

除了上述49家上市公司重組時間超過5個月外,還有的公司重組時間也將近4個月了,對於公司能否在1個多月的時間內完成重組,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公司會加快重組速度,盡量趕在5個月期限到來前完成重組預案的披露並復牌。

(責編:田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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