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了半天“圓”和“元”,有的親又說了“壹佰”是繁體字實在是無語了,在阿拉伯數字傳入中國之前古人都不計數嗎?小印君心裡的苦誰知道,講了錢幣歷史還要講數字。
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它們是和小寫數字的讀音一樣的文字。在特定的場合,因為小寫數字容易被篡改,故使用大寫數字,以防止數目被涂改。如賬單、支票、發票、禮簿、日歷、合同等。
小寫數字: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
大寫數字:零、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
一種說法是,大寫數字是朱元璋發明的。
漢字中本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百、千、萬,雖易寫,但也非常容易涂改。如“一”改成“二”“三”,“三”改成“二”、“二”改成“一”,隻需把其中的兩橫,加粗成一橫就行了。而“十”改成“七”也不難,拐個彎就可。
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郭桓案”而發布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復雜的漢字,用以增加涂改帳冊的難度。后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並一直使用至今。
這種數字的大寫一直延續下來,凡是重要的賬目,都同時有小寫和大寫。阿拉伯數字傳入后,小寫被阿拉伯數字所取代,但大寫仍然保留著。這種大寫乃是防止涂改的一個重要手段,對防止涂改也確實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另一種說法是,據顧炎武考証,武則天時期所立的石碑,上面多有大寫數字,而且唐代詩文中也常見大寫數字,如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長慶集》中《論行營狀請勒魏博等四道兵馬卻守本界事》有這樣的記述:“況其軍一月之費,計實錢貳拾漆(柒)捌萬貫。”顧炎武在所著《金石文字記·岱岳觀造像記》中明確表露了自己的推斷:“凡數字作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由此得知,武則天的“自制字”,比朱元璋早了近七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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