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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理財須警惕高息陷阱

2015年12月29日08:15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互聯網理財須警惕高息陷阱

  歲末年尾,一批以“互聯網金融創新”為外衣的非法集資風險集中暴露。與此同時,業界翹首以待半年之久的P2P監管細則終於公開征求意見。網民認為,監管細則將從根本上改變網貸機構缺乏准入門檻、監管規則和體制機制不健全的狀態,有利於治理行業亂象,引導行業進入規范經營和穩健發展的軌道,增強投資人資金的安全性,嚴防偽金融創新掏空百姓錢袋子。

  高息陷阱下血本無歸

  有網民認為,互聯網金融在打破傳統金融格局、推動金融創新的同時,也因缺監管、低門檻的特性吸引了各路人馬,致使行業魚龍混雜。目前我國P2P網貸平台已超過2000家,累計成交量達到上萬億元。P2P問題平台已經成為股災之后又一輪財富毀滅的沼澤地,許多人深陷其中甚至傾家蕩產。

  據媒體報道,蕭山警方近日披露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147名蕭山人在高息誘惑下,被卷走了2500余萬。

  非法集資往往打著網貸、網絡理財產品之名,短期內大量募集資金,動輒許以百分之十幾甚至更高的收益率。“這個行業真正的P2P公司,估計一半都不到,絕大部分公司可能披著P2P的外衣,實際上做的是原來傳統意義上的非法集資。”網民“劉勝軍”指出。

  網民“昆侖之玉98”認為,近期發生的這幾起大案,金額都在幾百億之上,受騙人數達幾百萬,很多人被騙得血本無歸,多年的積蓄頃刻化為烏有,不少人都是借債投資。“與被股市套牢相比,P2P真的要比股票還狠毒,它毫無監管。股票最多套牢臥倒,過幾年還能解套,而這東西運氣不好就顆粒無收。”一位不幸“踩雷”的投資人這樣哭訴。

  整肅規范中全面洗牌

  銀監會會同工信部等部門研究起草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以負面清單的形式劃定了網貸中介機構的業務邊界,明確提出了禁止發放貸款、禁止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等十二項禁止性行為。對打著網貸旗號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實施市場退出。

  網民“張俊”認為,隨著監管條例的公開征求意見和隨后的發布實施,2016年的網絡借貸行業將走上規范發展之路,合規的優勢平台將得到進一步發展,同時大量制度套利者、無風控能力的平台將退出市場。

  網民“王坤”表示,征求意見稿明確了《互聯網指導意見》所提倡的基本原則,而且沒有對P2P平台的產品和交易形式做過多限制,對行業應該是一大利好。辦法最大的亮點在於對第三方審計和全面信息公開的要求,有利於改變目前嚴重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狀。(記者 明航 整理)

(責編:朱一梵、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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