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5日發布《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通知》對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實名制、建立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規范代理開立個人銀行賬戶、強化銀行內部管理、改進銀行賬戶服務等五方面進行了規范,同時明確“建立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
《通知》規定,銀行應建立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根據開戶申請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及風險評級,審慎確定銀行賬戶功能、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額,並進行分類管理和動態管理。以往通過銀行櫃面開立的賬戶劃為Ⅰ類銀行賬戶,今后開戶申請人可通過櫃面、遠程視頻櫃員機和智能櫃員機等自助機具、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開立Ⅰ類銀行賬戶、Ⅱ類銀行賬戶或Ⅲ類銀行賬戶。存款人可通過Ⅰ類銀行賬戶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轉賬、消費和繳費支付、支取現金等業務﹔通過Ⅱ類銀行賬戶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等業務﹔通過Ⅲ類銀行賬戶辦理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服務。Ⅱ類銀行賬戶和Ⅲ類銀行賬戶不得存取現金,不得配發實體介質。(劉國鋒)
(責編:李棟、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