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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有關負責人就出台降息降准等措施答記者問 

2015年08月25日18:20  來源:人民網-金融頻道  手機看新聞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個百分點,9月6日起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下調0.5個百分點。以下為央行有關負責人就出台降息降准等措施答記者問。

1、此次出台降息降准等組合措施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當前,我國經濟增長仍存在下行壓力,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風險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全球金融市場近期也出現較大波動,需要更加靈活地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為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

此次降低貸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主要目的是繼續發揮好基准利率的引導作用,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支持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2014年11月以來,人民銀行先后四次下調貸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持續下降。2015年7月份,金融機構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為5.97%,自2011年以來首次回落至6%以下的水平,社會融資成本高問題得到有效緩解。雖然近兩個月CPI略有回升,但主要是受豬肉價格明顯上漲等結構性因素影響,總體物價水平仍處於歷史低位,也為再次使用價格工具進一步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提供了條件。為此,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下調貸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促進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和各類市場利率繼續下行,鞏固前期宏觀調控的政策效果。

此次降低存款准備金率,主要是根據銀行體系流動性變化,適當提供長期流動性,以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人民銀行近期完善了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報價機制,並對過去中間價與市場匯率的點差進行了校正,外匯市場在趨近均衡的過程中,也會引起流動性的波動,需要相應彌補所產生的流動性缺口,降低存款准備金率可以起到這樣的作用。此外,此次還額外降低縣域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以及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的存款准備金率,主要是為了引導相關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三農”、小微企業以及擴大消費的支持力度。

2、此次結合降息放開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浮動上限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為什麼要繼續保持一年期以內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不變?

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近年來,人民銀行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並取得了重要進展。目前,除存款外的利率管制已全面放開,存款利率浮動上限已擴大至基准利率的1.5倍,面向企業和個人的大額存單正式發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不斷健全,央行利率調控能力逐步增強,存款保險制度順利推出,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條件更趨成熟。同時,當前我國物價水平總體處於低位,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量充裕,市場利率上行壓力相對較小,也為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提供了較好的宏觀環境和時間窗口。

在此情況下,寓改革於調控之中,結合降息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放開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浮動上限,標志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又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隨著金融機構自主定價空間的進一步拓寬,既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提高自主定價能力,加快經營模式轉型,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也有利於促使資金價格更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為經濟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此次繼續保留一年期以內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不變,體現了按照“先長期、后短期”的基本順序漸進式放開存款利率上限的改革思路,也與國際上的通行做法相一致。從國際經驗看,按此順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有利於培育和鍛煉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為最終全面實現利率市場化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也有利於穩定金融機構的存款付息率和整體籌資成本,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對於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3、放開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浮動上限后,如何引導金融機構科學合理定價?

答:放開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浮動上限后,人民銀行將繼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進一步引導金融機構科學合理定價,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一是繼續按現有期限檔次公布存款基准利率。進一步發揮基准利率的引導作用,為金融機構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定價提供重要參考。二是完善利率調控和傳導機制。進一步健全中央銀行利率調控體系,增強利率調控能力。加強金融市場基准利率培育,完善市場利率體系,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三是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進一步發揮好行業定價自律的重要作用,按照依法合規、激勵與約束並舉的原則,對利率定價較好的金融機構繼續優先賦予更多市場定價權和產品創新權,擴大大額存單發行主體和同業存單投資范圍﹔對存款利率超出合理水平、擾亂市場秩序的金融機構加以必要的自律約束。

4、近期央行提供流動性的操作有哪些?

答:央行提供流動性的渠道和工具較多,除降准外,近期央行還實施了擴大逆回購、中期借貸便利(MLF)、抵押補充貸款(PSL)等增加市場流動性和可貸資金的舉措。8月份以來,累計開展逆回購操作投放流動性5650億元,開展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操作投放流動性600億元。8月19日開展6個月期MLF操作1100億元,利率3.35%,在增加市場流動性的同時,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等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繼續通過PSL為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改提供長期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來源,7月末PSL余額為8464億元,比年初增加4633億元。為適時發揮價格杠杆的作用,以及適應存貸款基准利率的調整,今年以來三次下調PSL資金利率,以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支持力度,促進降低融資成本。此外,央行繼續通過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支持金融機構增加對“三農”、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7月末,支農再貸款余額2139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2億元﹔支小再貸款余額62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4億元﹔再貼現余額127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億元。

下一步,央行將繼續密切監測流動性變化,綜合運用各種工具組合適當調節流動性,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和貨幣市場穩定運行,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責編:劉博雪、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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