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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比長期不足1% 國內家財險為何“長衰不盛”

2015年11月19日07:39  來源:証券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佔比長期不足1% 國內家財險為何“長衰不盛”

  家財險是我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的第一批險種之一,卻發展緩慢﹔多數財產險公司對這一業務的經營發展積極性也不足

  ■本報記者 劉敬元

  由知名法國童話《小王子》改編的電影《小王子》頗受好評,電影中有一個情節,小女孩兒和媽媽剛搬到新家,就遭到了住在隔壁的飛行員試飛古董飛機失敗的“波及”,新家的牆壁被炸出一個大窟窿,室內也有一定的損壞。下班回來的媽媽看到新家已然成了事故現場,第一反應就是,“我得給保險公司打電話”。

  隻此簡單的一句話,便能夠反映出國外成熟保險市場中家庭財產保險的滲透度以及發展水平。

  反觀國內,如果用一個詞來形容家財險的發展現狀,“長衰不盛”似乎很貼切。家財險是我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的第一批險種之一,卻發展緩慢,目前在財險業務中的佔比不足1%﹔多數財產險公司對這一業務的經營發展積極性也不足﹔家財險產品保障的形式仍僅限於賠付,距離提供服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投保不到一成 算樂觀

  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以城鄉居民家庭住宅的有形物質財產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保險。我國14億人口、3億個家庭,給這個險種提供了廣闊的市場前景。不過,現實數據與此並不匹配。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發生后,人保財險天津分公司的數據顯示,10天內事故涉及家財險報案僅為50件左右,相比於爆炸波及的范圍和居民區住戶數量,投保比例還不到一成。

  “一成”或許還算得上家財險偏樂觀的一項數據。

  盡管家財險逐漸為民眾所了解和關注,但其在財險公司的全部業務中佔比仍極小,保費規模遠排在車險、企業財產保險、保証保險、責任保險、意外險、貨運險等險種之后。

  如人保財險年度業績報告甚至未單獨列示出家財險業務的數據,其2014年年報顯示,包含家財險在內的“其他險種”的合計保費,佔全部業務的2.4%。而即便是推出投資型家財險的安邦財險,其2014年家財險業務在全部業務中也隻佔1.4%。

  有研究報告的相關數據顯示,1998年家財險在財險業中的佔比為2.4%,而10年后,2009年-2011年,家財險的佔比降至0.5%、0.47%、0.48%。到目前,家財險在整個財險業務中的佔比亦不足1%。

  人保財險精算總監陳東輝對《証券日報》記者稱,在國外成熟市場,家財險佔比基本在10%以上,部分地區市場中的家財險業務規模甚至與商業車險不相上下,滲透率非常高。

  暢銷產品保額 也很低

  一位資深精算師認為,家庭財產保險是個容易忽視的領域,天津爆炸、上海膠州路大火、奉化房屋倒塌等事故都提醒我們,完全可以用很低的保費購買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家庭財產(房屋)保障。

  很低的保費能夠對應數百萬元的家財險,理由在於財產險的保額與保費之間的關系並非線性。

  比如,據《証券日報》記者對某大型財產險公司官網家財險產品進行的保費測算,在房屋主體保額100萬元、房屋裝修保額5萬元固定情況下,室內財產損失的保額從25萬元增加到50萬元時,每份的保費僅從120元增加到170元﹔而房屋保額100萬元、室內財產保額2萬元的情況下,房屋裝修的保額從5萬元增加至100萬元時,保費僅從120元增加至180元。

  在某第三方網銷平台,銷量居前的幾款家財險產品,較低檔保額的保費在幾十元,對發生幾率較高的室內財產損失的保額最高為5萬元,而其中的多數產品對室內財產的保額設定在1萬元甚至以下,與動輒數萬元的室內財產價值並不匹配。

  之所以保額萬元的家財險最暢銷,陳東輝認為,一定程度上與國內普遍的對保險的理解有關,家財險保額買1萬(元)的潛台詞是說,買多少能賠回來才不會吃虧,民眾購買保險的目的還在於補償,還沒有認識到買保險為的是防范自己承擔不了的財務風險。

  強制性要求 國外有

  陳東輝認為,與民眾最貴的財產緊密相關的家財險在國內賣不動的原因,主要來自保險意識以及客觀上渠道的不足兩方面。

  不像國外普遍的獨棟房,我國民眾居住在樓房單元房的更普遍,這就造成一種僥幸心理,大家認為出現風險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小,或者即使出事故也不會是隻有自己一家,所以風險防范的動力不足﹔另外,國內經濟發展水平還沒有使得民眾認識到需要買保險把風險覆蓋掉,國內民眾即使買保險也更多考慮如何能夠賠付回來。這是保險意識沒有到位,不過陳東輝分析,這不是主要原因。

  陳東輝稱,國外家財險好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有特定的銷售渠道,不少國家的銀行給民眾辦理住房按揭貸款時要求其必須給抵押的房產購買家財險,為的是防范房子抵押期間遭遇事故造成損失。而國內目前沒有這方面的強制性要求,甚至還有不允許銀行放貸款時捆綁銷售家財險的規定,因此最主要的銷售渠道被割斷。“如果我們也像國外那樣要求,家財險的規模會是現在的五倍甚至十倍不止。”

  另外,在家財險保費規模及利潤貢獻都有限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亦缺乏經營和推廣的積極性。

  發展家財險業務,陳東輝認為,還是要尋求與銀行之間達成合作,培養民眾對於家庭財產的保險意識。而如果考慮到長期,要深耕細作家財險,推出服務型的產品則是一個方向。比如,當客戶有對房屋修補、清潔等需求時,保險公司負責聯系相關公司給客戶提供對應服務,將相關服務整合進家財險的保障范圍。而目前,我國家財險的功能更多停留在賠付層面,與客戶接觸的頻率低,客戶的感受和體驗不足。

(責編:李海霞、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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