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7日電 (張文婷)據保監會網站消息,2014年交強險共承擔賠償責任限額200,784億元,同比增長13%﹔處理事故賠案2643萬件,支付賠款983億元,同比增長12%。值得注意的是,交強險虧損仍舊持續,2014年,交強險保費收入1418億元,承保虧損47億元。
一直以來,承保和經營“雙虧損”已經成了交強險的“標簽”,數據顯示,8年多來,交強險累計承保虧損489億元,累計經營虧損238億元,平均利潤率為負3.4%。其中,2009年虧損53億元,2010年為97億元,2011年為112億元,2012年為83億元,2013年為43億元。
隨著承保車輛數量的不斷加大、賠付率不斷上升,交強險走入持續性虧損的狀態,據專家介紹,究其根本在於我國交強險“前端政府定價,后端市場經營”的經營模式,政府、企業、監管機構責任義務界定不清,扭轉交強險經營現狀需要從經營模式上做出徹底的調整和改變。在費率厘定方面,交強險實施以來,一直採取全國統一的基礎費率,遵循“不盈利不虧損”原則,要求保險公司統一費率、責任限額、條款內容,保險公司無定價權﹔在風險選擇方面,保險公司對高風險車輛不得拒保,無風險選擇權﹔在經營核算方面,交強險與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在經營結果方面,交強險盈虧由保險公司單獨承擔。
據了解,2014年交強險綜合成本率繼續下降,因交強險經營虧損而產生的金融風險得到有效緩解。商業車險市場化改革工作的開展,將對完善交強險制度提供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