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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網貸亂象頻繁發生 三分之一平台跑路倒閉

袁軍寶 杜放

2015年10月26日07:35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P2P網貸亂象頻繁發生 三分之一平台跑路倒閉

  “在平台上放款的年化收益率普遍達到40%,通過收購一些未到期債權收益最高能到90%。”在“裡外貸”投資的北京投資者張先生說,自己投入本金40萬元,到期利息23萬元,由於平台已關停,現在無法兌付,“可能血本無歸”。

  這並非個例。近年來,P2P網貸平台快速發展,在緩解貸款難、提高投資者收益上起到積極推動作用。與此同時,部分P2P網貸平台“野蠻生長”,不法者利用網貸平台高息誘餌、自融資等手段詐騙投資者,花樣繁多、陷阱重重,其風險不容忽視。如何盡快引導民間資本正規化、陽光化運作已成當務之急。

  三分之一平台跑路倒閉

  近年來全國各地P2P網貸平台數量快速增長,但平台運營方卷款跑路、停業倒閉等現象也頻繁發生。據網貸之家的數據,今年上半年有近400家網貸平台出現問題,其中6月單月就有125家,創歷史新高。截至2015年9月底,累計問題平台達到1031家,佔P2P網貸行業累計平台3448家(含問題平台)的近三分之一。

  原定於今年6月30日拍賣的濟南清大華創置業有限公司的長嶺山花園地塊,於拍賣前一天被法院緊急叫停。原因是其背后牽涉到被媒體稱為“史上最大網貸危機”的“裡外貸”和“上咸BANK”P2P網貸平台案件。

  記者從法院、警方及部分投資者處了解到,這起土地拍賣收入本來將用於償付一家信托公司的投資及收益1.5億余元。但濟南清大華創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嫌在“裡外貸”和“上咸BANK”兩家P2P網貸平台大量借貸無法按時償付,大量出借人要求“保全財產”。

  據知名網貸統計機構網貸之家的數據,至“裡外貸”和“上咸BANK”在今年1月底關停時,待收金額分別達到9.3億元和1.5億元,共涉及5000多名投資者。

  網貸之家首席研究員、盈燦咨詢常務副總經理馬駿指出,目前經濟仍然面臨下行壓力,風控能力較弱、資本實力薄弱、面臨壞賬壓力大的一些中小P2P平台,便出現提現困難甚至跑路。

  據《中國P2P網貸行業2015年9月月報》,從問題平台類型上看,“跑路”仍是主要形式,9月跑路類型平台佔比仍然高達64.15%。其中有9家平台上線時間不足1個月即跑路,屬於典型的惡意詐騙平台。

  P2P網貸平台野蠻生長

  記者採訪了解到,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部分企業出現資金鏈緊張急需周轉資金,而與此同時實體企業經營風險加大、房地產市場不景氣等因素導致民間資本急需保值增值渠道,這在推動P2P網貸平台、投資公司快速發展同時也為非法集資提供了空間。

  從投資公司的資金去向來看,過橋資金佔到很大比例。山東、江蘇等地的一些企業反映,過橋資金需求旺盛,有時不得不靠高息從投資公司中融資,“年化利率普遍為30%至50%,有的1000萬過橋資金,一天就得支付2萬元利息,年化利率達到70%多。”山東臨沂平邑縣一家企業的負責人說。

  針對這類需求,一些投資公司專門提供過橋資金,甚至和銀行內部人士“合作”。比如一家冠名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其注冊資本僅100萬元,注冊業務類型為咨詢類,卻通過與多家大型商業銀行的合作,向企業和個人提供月息2%至2.5%的“過橋貸款”。

  除了過橋資金,一些企業甚至部分上市公司也在使用“灰色”的民間融資。安徽一家A股上市公司的集團財務負責人表示,目前該企業及所在地的同行業企業中,以超過10%的利率向社會直接吸納資金是普遍的現象。記者在安徽某地市的浙商商會了解到,該商會九成以上的企業也都借過類似的“灰錢”。

  在強大的資金需求和大量民間資本尋找投資渠道的推拉作用下,中介咨詢等投資公司及P2P網貸平台等民間融資形式大量出現。據第三方機構網貸之家發布的《中國P2P網貸行業2015年9月月報》顯示,2015年9月,P2P網貸行業整體成交量達1151.92億元,環比8月上升了18.19%,首次單月突破千億元成交量大關。

  此外股權眾籌模式也在快速發展。據“眾籌家”6月份發布《中國眾籌行業報告2015(上)》,截至今年6月15日內地共有眾籌平台190家,剔除已下線、轉型及尚未正式上線的平台,平台總數達到165家。

  高息誘餌自保自貸屢屢違規

  對於在P2P網貸平台借出資金的投資者來說,較高的回報率是最大吸引力。除了以高息為誘餌外,一些不正規的P2P網貸平台還普遍以虛假宣傳營造“高大上”形象,同時有的借款者自保自貸,甚至自融資,讓普通投資者往往難以識別而一步步走進陷阱。

  高回報往往意味著高風險,在投資者風險意識不斷提高的背景下,一些P2P網貸平台開始利用大量的虛假宣傳來營造安全可靠放心的形象,甚至有的在名稱中含有知名企業的字樣,以此誘騙投資者。“‘裡外貸’開業是在釣魚台國賓館舉行的,我們覺得是很有實力的公司。”上述投資者張先生說。

  此外,記者了解到,部分P2P公司為達到蒙騙投資者、非法集資的目的,還往往雇人刷信譽,制造排名靠前、交易量大、信譽度高、安全可靠的假象。

  P2P網絡貸款,顧名思義即點對點信貸,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網絡實現直接借貸,平台只是起到中介的作用,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是不能逾越的邊界。但有的企業卻借助開辦平台隨意動用投資者資金,實現自融資。

  “從我們投資者互相溝通和查看平台的資料來看,主要借款人都是一家企業負責人的老板及其家人和公司員工,並且平台的投資人和運作人和都這個老板有關系,這明顯是平台自融資。”一位網貸平台投資者說。

  據熟悉P2P運作的人士透露,部分網貸平台沒有第三方資金托管或者表面有托管但實際是偽托管,資金依然控制在平台手中,平台可以隨意挪用客戶資金。並且平台為欺騙投資人可虛構借款人,將資金進行長線房地產等投資,造成期限錯配,引起流動性風險。即使有抵押物,借款人也可輕易將擔保物在各個平台重復抵押。

  新型手段洗錢加大打擊難度

  從目前部分地區已經查處的案件來看,投資公司和P2P網貸平台利用網絡、POS機等跨區域作案,給打擊偵破帶來很大難度。

  互聯網沖破了地域限制,己經使全球近兩百個國家的數以億計的用戶聯系在一起。據山東警方一位長期從事經偵工作的人士介紹,部分從事網絡非法集資的P2P公司為了逃避打擊,在服務器選擇上,有選擇境外服務器的現象,為實施網絡非法集資犯罪的行為人跨地域、跨國界作案提供了可能和方便,使得以地域劃分為基礎的傳統刑事管轄在應對網絡非法集資犯罪時出現了矛盾,給偵查破案帶來新的挑戰。

  同時,不少非法P2P運營者以POS機等新型手段“洗錢”。據山東警方人士介紹,大部分涉案公司採用POS機刷卡,且往往使用外地POS機,再實施一系列復雜的往來交易與資金轉移,達到了洗錢和轉移、混淆資金來源,規避反洗錢監管的目的,同時大量涉世未深的年輕人在高息誘惑下,紛紛辦理銀行信用卡套現后投資。

  “一些非法P2P運營者從網上以每張卡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價格,大肆購入他人銀行卡,然后用作涉案資金的轉移和藏匿,查証難度非常大,追繳資金困難。”濟南一位經偵人士表示。

  信用體系不健全也使投資者缺少了解借款人信用信息的渠道,使一些不法者可以重復作案。據了解,目前P2P平台沒有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統,而且對於小微個體,央行的征信也不能完全覆蓋。同時,有的借款人可能提供虛假信息,無償債能力時往往無從查實身份或追債成本高昂。

  門檻低監管缺位埋風險隱患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國家層面對各類投資公司、P2P網貸平台的監管缺少明確、可操作性的規定,使部分領域存在“放而不管”問題,加大了“暗箱操作”空間,而普通投資者又缺少足夠的風險防范意識,從而導致非法集資頻頻發生。

  一是注冊便利,無前置審批。據了解,市場上的“地下融資機構”,不少工商注冊類型為“投資咨詢公司”,注冊資本不過數百萬元,並且由於無需金融業務牌照,這些地下融資機構的注冊資金也並沒有像正規金融機構那樣實施“實繳制”。

  近年長春市發生了十余起投資公司“失聯”案件,記者了解到其中至少有4家的注冊資金為5000萬元,其余公司營業執照上標明的注冊資金3000萬、2000萬不等。但投資者從工商部門查閱卻發現有的投資公司實收資本竟為零元。

  二是運營簡單、進入門檻低。記者採訪時,一些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成立P2P網貸平台、投資公司基本沒有門檻,“買個模板,召集幾個人就可以建立P2P平台”。投資公司更是無需專業人才,“有幾個在辦公室裡撐撐門面就可以了。”

  三是個別類型的融資公司“幾乎沒人管”。記者了解到,雖然國家刑法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有明確規定,並且陸續出台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措施,但在基層實踐中,仍然面臨責任不明、打擊不力的現象。

  對於P2P和股權眾籌等新興的民間融資模式,雖然人民銀行等十部委7月份出台《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在監管上明確了責任,改革邁出一大步,但相關細則仍有待進一步制定並落地。

  記者在各地相關部門採訪了解到,對於各類投資公司,銀監局、金融辦等部門認為,他們隻負責監管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正規”機構,各類投資公司不在他們監管范圍﹔工商部門則表示,投資公司在登記時無需前置審批,其非法集資活動難以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並且即使發現也應“先刑事后行政”進行規制﹔而公安部門則表示,警方隻有接到受害者的舉報,才能立案調查。

  例如,南京市一家“專業合作社”,在一年多的時間內非法攬儲近2億元,然而記者調查時卻發現,工商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相互推諉,均表示不在自己的監管范圍之列。

  對於各部門普遍採取的“誰審批、誰負責”態度,有專家認為這一思維亟需扭轉,對於沒有正式納入其監管體系,但屬於其主管的領域企業,也應強化監管,“例如渣土車,城管隻管那些注冊的,那些不注冊的就能亂跑?再例如,交警隻管有駕照的,沒有駕照的就不管嗎?”(記者 袁軍寶 杜放)

(責編:閆璐、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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