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深夜發文:密切關注大宗交易減持股票

2016年01月14日07:35  來源:人民網-股票頻道
 

深圳証券交易所公告

各上市公司:

為貫徹落實《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減持規定》”),規范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並稱“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經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明確具體監管要求,深圳証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后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証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中的股份總數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5%。協議轉讓價格范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后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后6個月內應當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減持后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后應當遵守《減持規定》的要求。

五、本所結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預披露計劃及其實施情況以及協議轉讓情況,定期對其減持行為進行事后核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減持規定》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予以處理。

特此通知。

(責編:呂騫、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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