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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低公安不管 取証難保險沒轍 車險騙保難題誰解?

本報記者 曲哲涵
2016年07月04日07:4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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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艷繪(人民視覺)

  最近,不少私家車主們發現,隨著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推進,續保車輛的費率浮動幅度比以前更大了。這種情況下,有個小剮蹭,是動用保險理賠,還是自己承擔損失以求來年有費率優惠?不少車主猶豫不決。

  這當口,可能會冒出一些自稱“有內部關系”、能協助理賠的人,他們聲稱可以幫車主“修車又拿錢”,減輕來年因費率上浮而增加的保險負擔。

  碰上他們,您可要當心——多半已經被車險詐騙團伙盯上了!

  車主遭黑手,去理賠的車可能人為再撞后才重新修好

  從車險業務開辦之日起,騙保就如影隨形,近年來更呈現出團伙作案、跨省流竄的趨勢。分析已曝光的騙保案件,目前騙保方式主要有兩種。

  一類是以汽修廠、4S店或二手車行人員為主的職業型、團伙型作案。

  “詐騙團伙內部分工很細,有‘撞車手’、汽修店老板,有熟悉保險法的律師,有偽造病歷、虛開醫藥費的醫生,還有裡應外合的保險公司定損員,他們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編造未曾發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虛假理賠材料進行詐騙。”某保險公司車險業務負責人說。

  通常,汽修店會雇“撞車手”穿上防護服、裹上棉被,駕駛前來維修或保養的車輛,故意制造車禍,然后利用車險代理身份向保險公司索賠,從中漁利。這些詐騙團伙甚至摸清了城市中能達到造假效果的“理想”撞車地點,比如城中一些路口的大樹,等等。

  有些車險詐騙團伙偽造車牌號、行駛証等資料,跨省流竄作案。近日,山東德州公安局抓獲三名車險詐騙嫌疑人,包括一名保險公司前員工、一名在職員工和一名出租車司機,這三人已在德州、青島、青海、北京等十余個省市,用偽造的車牌號和行駛証投保近百次,然后用偽造的事故現場和交警部門出具的材料,4年來詐騙了全國多家保險公司的現金300多萬元。

  而遭黑手的車主們,並不知道“熱心”的協助理賠人員和代理理賠4S店把自己的車撞了又撞,駕駛存在風險隱患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據了解,有些維修店除了惡意損毀顧客的車輛,自己還養著一些名牌“老車”——比如奔馳、林肯等,因為零配件難找,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很高﹔而他們維修時用非原廠零件,以騙取理賠金差價。

  個別駕駛員成了“碰瓷”慣犯,制造事故現場騙保索賠

  另一類詐騙案是以駕駛員個體為主的機會型欺詐案件。

  比如,2013年3月中旬,太平洋保險、平安保險深圳分公司的定損員發現一名李姓男子很“面熟”,這人經常在一些輕微事故中作為第三者事故方出現,每次索賠金額從幾百至數千元不等,很可能有騙保嫌疑。接到保險公司報案后,警方經過調查發現,李某屬於“碰瓷”慣犯。從2008年11月26日至2013年5月21日不到5年的時間內,李某在深圳駕車發生334次碰撞事故,向各保險公司索賠共計近百萬元人民幣。

  除了“碰瓷”,有些車輛在發生非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重新制造事故現場,偽造虛假維修發票、提供虛假証明獲取不正當高額賠償。在一些涉人傷賠案中,被保險人偽造傷殘等級鑒定、賠償協議、工作証明等索賠資料騙取保險賠償的案件,近年來也成多發趨勢。

  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呂宙指出,車險騙賠影響保險業健康發展,侵害了保險消費者權益:一方面,騙賠行為使保險公司無端增加了不合理成本,侵蝕了公司的效益,危害了公司和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另一方面,“羊毛出在羊身上”,騙賠會推高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的價格,最終為此埋單的是所有投保者。“惡意撞車、‘碰瓷’索賠,不僅給維修車輛造成二次損害,還破壞交通設施,擾亂交通秩序,威脅車主生命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車險騙保猶如社會毒瘤,必須摘除。”呂宙說。

  很多騙保案案值低,達不到立案要求,保險公司隻能自行調查取証

  車險騙保近年來有增無減。數據顯示,2015年上半年,移送司法的車險業外詐騙案件151起,在保險業外詐騙案中佔比高達83%。事實上,大量沒有被移送司法的騙保案件並未統計在內。

  北京市律師協會保險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華堂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浩認為,車險條款存在疏漏,以及保險公司面對騙保線索取証難、調查難,也是車險騙保難以禁絕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現有車險條款要求保險公司小案取証調查3—5天,大案最多30天,很多疑似詐騙案件還沒有水落石出,保險公司隻能草草結案。另一方面,車險騙保案的特點是多發且案值低,對達不到公安機關立案要求的,保險公司隻能自行調查取証,詢問情況、利用現場照片進行痕跡比對、調閱監控、查閱病例等傳統手段,面對職業化詐騙團伙顯得力不從心。”張浩認為,保監會、行業協會應鼓勵保險公司借助第三方力量開展調查,司法部門應賦予第三方機構調查取証,比如查詢車管所、汽車維修協會相關數據的權利,未來還應在社會信用體系中,將維修店的騙保行為記錄在案,降低銀行授信,禁止業務擴張等。“如果維持現在‘公安不管、保險公司沒轍’的格局,騙保會愈演愈烈。”張浩說。

  保險公司機制不健全,車險信息不共享,也為車險詐騙埋下禍根

  呂宙認為,當前保險公司機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也為車險詐騙埋下禍根。“檢查中我們發現,一些公司的承保、理賠、客服、審計等部門在防范騙賠方面還基本屬於‘單兵作戰’,沒有形成統一有效的聯動機制,無法做到防范未然。保險公司從承保那一刻起,就該繃緊防詐騙這根弦。”呂宙說。

  一直以來,保險公司為爭奪市場拒絕將車險信息共享,這也給了保險詐騙可乘之機。2016年1月,保監會印發《車險反欺詐數據規范的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採集並向全國車險信息平台填報相關車險數據,由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對相關數據識別、對比,提示欺詐風險,定期發布情況通報。“目前看,從這一系統中篩選出的反欺詐有效線索和數據還很有限。”業內人士指出,除了由監管部門統一採集數據,還應盡快實現各保險公司之間、保險業與公安部門之間的反欺詐信息共享,比如建立黑名單,用行業車險大數據揪出騙子。

  “消費者的不成熟,也助長了騙子們的氣焰。”呂宙分析說,一是廣大車險消費者還沒有養成查詢保單真偽、理賠情況等重要信息的習慣——目前大部分省市已經能實現車險保單在線查詢,那些莫名其妙的理賠記錄,可能就是4S店的惡意撞車騙賠,一定要揪住不放查到底﹔二是對騙保的性質認識並不到位——“檢查中我們發現很多車主配合詐騙團伙造假,比如傷者誤工証明、護理費、傷殘等級認定等,他們抱著能蒙就蒙、蒙不過去拉倒的心態,隻想著盡可能多賠點,根本沒有意識到這是觸犯刑法的。”呂宙表示,未來保險監管部門將通過多種形式,提高消費者識假防假能力,培養大家的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

  

  保監會防車險騙保風險提示(鏈接)

  首先,消費者投保時應盡量提供真實、完整的個人信息。通過代理機構投保的,應及時和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將自己的聯系電話等與服務有關的重要內容告知保險公司,防止發生交通事故后被不法分子引入保險詐騙陷阱。

  其次,消費者出險后要保護現場,不要移動車輛,尤其是要防止採取不當措施致使車輛損失擴大,要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盡可能自己直接索賠,把賠款直接打入被保險人賬戶。

  再次,如消費者無法親自辦理、必須委托第三方辦理索賠事宜的,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或事后向保險公司確認。

  出險后全權委托修理廠代理索賠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選擇正規修理廠修理車輛﹔

  2.妥善保管身份証、駕駛証等重要証件,不要輕易交與他人,以免他人虛報資料進行索賠﹔

  3.提前了解委托代理手續,並在車輛維修期間,隨時關注車輛修理情況,如有異常,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

  最后,消費者應關注理賠記錄。車險理賠結案后,應及時查詢理賠記錄,重點核對出險次數及理賠金額,如有異議及時向保險公司提出。


  《 人民日報 》( 2016年07月04日 10 版)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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