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了半天“圆”和“元”,有的亲又说了“壹佰”是繁体字实在是无语了,在阿拉伯数字传入中国之前古人都不计数吗?小印君心里的苦谁知道,讲了钱币历史还要讲数字。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它们是和小写数字的读音一样的文字。在特定的场合,因为小写数字容易被篡改,故使用大写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如账单、支票、发票、礼簿、日历、合同等。
小写数字: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
大写数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萬
一种说法是,大写数字是朱元璋发明的。
汉字中本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百、千、万,虽易写,但也非常容易涂改。如“一”改成“二”“三”,“三”改成“二”、“二”改成“一”,只需把其中的两横,加粗成一横就行了。而“十”改成“七”也不难,拐个弯就可。
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这种数字的大写一直延续下来,凡是重要的账目,都同时有小写和大写。阿拉伯数字传入后,小写被阿拉伯数字所取代,但大写仍然保留着。这种大写乃是防止涂改的一个重要手段,对防止涂改也确实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另一种说法是,据顾炎武考证,武则天时期所立的石碑,上面多有大写数字,而且唐代诗文中也常见大写数字,如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柒)捌万贯。”顾炎武在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中明确表露了自己的推断:“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由此得知,武则天的“自制字”,比朱元璋早了近七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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