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四條“紅線”劃定 相關平台轉型在即

錢箐旎

2017年04月13日08:12  來源:中國經濟網
 

校園網貸劃定四條“紅線”。近日,中國銀監會發布了《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工作。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將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納入營銷范圍,禁止向未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提供網貸服務,不得虛假欺詐宣傳和銷售,不得通過各種方式變相發放高利貸。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這意味著經過一年的清理整頓,校園貸的監管思路進一步清晰,隻要不觸及這四條“紅線”,依法設立的各類平台和機構都可以正常開展金融服務,這在實質上肯定了校園貸存在的價值,政策口徑也有所放開。

“此次監管提出的校園貸四條‘紅線’,沒有完全否定校園貸業務,而是對其作出規范。”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校園貸在本質上屬於消費貸款的一種,如果在校期間的信貸行為得到較好地普及和引導,良好的信貸習慣還可以延續到進入社會后。

去年4月份以來,銀監會與教育部已開始聯合出手清理整頓校園貸,部分地區也出台了校園貸負面清單。“從統計數據來看,去年的校園貸監管效應已有成效,累計有47家平台退出。”盈燦咨詢研究員王海梅表示。

“那些資金監管、資質審核、信息共享等方面不符合規定的網絡借貸平台將面臨清盤停業。”恆豐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楊芮表示,此次整頓也將是網絡借貸平台轉型的機會。校園貸發放的人群大多是自身沒有收入來源,對平台資金來源穩定性和成本、流動性水平以及貸款催收都具有較高的要求。如果原本開展校園貸業務的平台轉型為綜合化的網絡借貸平台,放款對象擴展至有穩定收入來源的消費者,有利於分散借貸平台的信貸風險。

湖南大學互聯網金融研究所消費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久融金融創始人兼CEO李煜華認為,校園網貸應當發揮其在幫助大學生創業、助學等方面的作用。“對大學生適當授信,有利於提高他們的信用意識、風險意識和獨立行為能力。未來,誰能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誰就有機會贏得市場認可。”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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