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士余對杠杆收購的“道德指責”錯了嗎?

董少鵬

2016年12月04日15:39  來源:人民網-股票頻道
 

12月3日,証監會主席劉士余借參加中國証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之機,對近期資本市場上一些“不太正常的現象”提出了尖銳批評。有人認為,如果發現違規違法線索直接處理就可以了,無需發出道德指責。還有人認為,險資在目前法律框架內舉牌不是錯,恰恰是監管層應該反思為什麼沒有把規矩定好。也有人認為,險資舉牌藍籌股是發掘藍籌股價值,有助於遏制炒小炒短風氣,應當予以鼓勵。

筆者認為,看待近期險資舉牌現象,既要以法律法規的“尺子”衡量,也必須以社會責任、社會效果的“尺子”衡量。這是因為,我國資本市場不僅僅是一個為企業發展融資的市場,也是一個實現價值引領的市場。資本的博弈必須與社會穩定、產業良性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把國際市場通行的資本市場規則與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結合好,既釋放市場活力,又促進社會整體利益的發展,才是我們所要的選項。目前,在這方面還存在不少機制上和理論上的短板。最近發生的個別險企“土豪化舉牌”就是實証。

以寶能系資本舉牌萬科為例。寶能系和華潤集團有過或延續很多合作項目,存在重大利益關聯。在寶能系長驅直入增持萬科股權過程中,華潤集團長期默不作聲。萬科管理層和新大股東寶能系在戰略發展上存在較大沖突,至今沒有彌合。寶能系曾經表示把萬科管理團隊“一鍋端”,而萬科管理團隊作為業界優秀團隊是眾所周知的。對於這樣的“入主”,公眾究竟該不該支持?

筆者認為,在萬科股權爭奪過程中,無論華潤集團的國有資產,還是萬科公司國有股的權益,還是萬科公司社會股東的權益,無論萬科公司所承載的公共利益,還是寶能系直接動用的保險資金,還是整個爭奪戰中所牽連的銀行資金、客戶理財資金等,都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要切實防范個別人拿所謂市場規則甚至法律條文當擋箭牌,暗度陳倉轉移國有資產,鑽監管空子謀取不義之財,搞秘密協議破壞市場公平。對這些潛在問題,需要認真查清楚,並給社會一個交代。

寶能系的另一個“戰績”是入主南玻集團,目前,南玻集團的7名核心高管人員已經集體出走。表面看,這是南玻集團高管團隊與新大股東在股權激勵計劃上有分歧﹔實質是,寶能系資本介入公司后,未能兼顧到公司業務穩定和理念上的過渡,導致沖突加劇。近期,寶能系大舉買入格力電器股票,舉牌意圖彰顯。雖然格力電器掌門人董明珠表示“不會因為資本的變化影響情緒,會全身心的投入企業發展”,但寶能系的性格足以引起人們的擔憂。

劉士余的原話是,“你有錢,舉牌、要約收購上市公司是可以的,作為對一些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公司的挑戰,這有積極作用。但是,你用來路不當的錢從事杠杆收購,行為上從門口的陌生人變成野蠻人,最后變成行業的強盜,這是不可以的。”對此,公眾應當完整地理解。

的確,允許保險資金依法依規進入股市是既定的政策方向,並且已經是一項制度安排。但需要強調的是,制度設計的初衷是實現保險公司所代理資金的保值增值、分散風險、增加收益,落腳點是保障保險人的利益,同時促進上市公司健康發展。險資以其自有資金,按照監管規則進行財務投資,既可以獲取市場收益,又可以專業視角監督上市公司,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個別保險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利用保險公司代理的資金,集中購買一家同業競爭、利益沖突的企業股票,以實現長期控股為目的,則是服務於特定人的利益。個別保險公司存在“短錢長用”“全體股東錢一家股東用”“公眾錢董事會濫用”的情況,再加上過度使用杠杆,積聚了巨大的金融風險。

目前險資舉牌的一個突出現象是,短期內股價大幅度拉升,各類資金跟風。恆大人壽甚至通過“准舉牌”方式炒作5隻股票,示范效應極壞。對此,無論証監會還是保監會,都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既要使用法律賦予的監管手段,也要從社會穩定出發,採取一些綜合性手段。

劉士余的最新表態,絕不是反對險資依法舉牌上市公司,恰恰相反,是鼓勵支持合規和負責任的舉牌行動。有能力的保險公司,一方面可以把自己的部分長期資金用於長線股權投資,另一方面可以選擇合適的上市公司,舉牌成為大股東,參與其日常管理。但所有這些行動,都有一條底線,就是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具體要做到三條:資金使用不違規,入主公司不霸道,市場操作不短炒。

任何一家負責任的保險公司和其他任何一家資產管理機構,都應當主動承擔起維護金融穩定、社會穩定、市場穩定的社會責任。這些社會責任,不是道德問題又是什麼問題呢?(作者系証券日報副總編輯)

(責編:董思睿、吳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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