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條"背后的網貸亂象 "容易貸"變"高利貸"如何監管?

余嘉敏

2016年12月08日08:06  來源:南方日報
 

“0抵押0擔保”“1分鐘申請,30分鐘到賬”,這是某些網貸平台的宣傳標語。“裸條”的再度出現,讓“網絡借貸”重新進入人們視野。相比於用不雅視頻、照片作為借條的“裸貸”,不少網貸平台“方便快捷”的借貸程序,也讓很多用戶在方便借貸的情況下,陷入資金鏈的惡性循環之中。

同時,高額手續費、高額利息、泄露個人信息等行為也在這些平台上時有發生,經過幾輪的政策監管之后,這種打著方便消費旗幟的網絡借貸模式,到底該何去何從,如何健康地引導人們的消費,如何有效監管,成了各界關注的話題。

“閃電借款”收取高額手續費

在豌豆莢、應用寶等軟件分發平台上搜索“網貸”“貸款”等關鍵詞,就會出現數十個網絡借貸的平台,無抵押、無擔保、快速、便捷等,都是這些平台的宣傳標語。

在QQ群、微信等平台上,清晰標明借貸的QQ群和公眾號也比比皆是。一個名為“閃電借款”的微信公眾號,聲稱借款隻需56秒即可到賬,標榜其為“手機借款神器”“有身份証就能申請”。

用手機號注冊、關聯手機話費使用記錄、身份証驗証、頭像驗証、淘寶或京東賬號驗証、綁定銀行卡等,是這些平台類似的申請模式。

記者在“閃電借款”這個APP上進行實際操作,用了20秒鐘完成手機注冊之后,進入到主頁面,但是被告知沒有信用額度,無法借款。隨后跟著提示,完成關聯手機話費使用記錄、進行頭像認証、身份認証、網購記錄認証等,很快就獲得了500元的信用金額。

當然,如果個人信息更為完整、關聯信息更多,信用額度也更大。該平台也有“邀請好友並成功借款”即可獎勵提高額度的活動,提額一次為1000元,可以疊加至上限為止,但最高額度為1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緊密人聯系方式、家庭住址等環節,記者隨意填寫,但並未影響借貸。

記者在該平台借了500元,但實際到賬僅448.5元。交易確認信息頁顯示,平台收取了51.5元的借款費用,借款項目包括快速信審費5.4元,平台使用費8.6元,質保服務專款8.5元,賬戶管理費14.75元,代收通道費14.25元。

此外,用戶在多個借款平台同時借款並不受影響。除了在“閃電借款”之上,記者還在借貸寶、螞蟻借唄等平台上也分別借出了幾百元。在此之前,曾有多家媒體報道,有在校大學生,因在多個網貸平台上借款還不上,而四處躲債,甚至發生退學、失蹤、自殺等悲劇。

放款無需合同,借貸平台不明確

脫胎於網絡借貸的“裸條”事件,更是將這種模式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與此同時,雖然備受輿論關注,但是依然有不少的“裸條”放貸者在QQ群、貼吧裡活躍著,甚至從“裸條”也衍生出了“性交易”。

記者在多個大學生貸款QQ群眾發現,不少“裸條”放貸者除了在群裡發送各種形式的放貸小廣告之外,還有群成員發出“可肉償,求肉償中介”或是“找快餐,找包夜”的消息。

在此之前,曾有網友爆料,10個G的裸條不雅視頻和照片在網上流傳,並且直指這些視頻和照片來自借貸寶。不過,很快借貸寶就予以回應,稱借貸寶並無上傳視頻和照片的功能,視頻和照片是用戶私下與第三方進行的個人交易。

不過,很快有媒體獲得了這10個G的視頻和照片,裡面還包括了大量的含有電話、學校、專業、家屬等在內的個人信息。

近日,記者也聯系上其中多位涉及其中的在校學校,但均表示不願再提及此事。記者也嘗試聯系了一個QQ地址顯示在江蘇南京的放貸者。對方在詢問了性別、年齡、借款金額及是否為學生身份之后,就表示,要求記者提供學生証,並稱隻要資料齊全,十分鐘即可下款。

這位放貸者表現得十分警覺,稱現在記者多,沒有証件照就免談。不過,他也表示,隻要回復學生証和身份証即可,其他資料非常簡單。在校學生已經成為了網絡借貸主要群體了。

當問及是否需要簽訂借款合同時,對方表示並不需要簽訂合同,有平台証明,周息為30個點。該放貸者並未說明是哪個平台,隻說是一個APP軟件,可以保証他自己的錢。

北京市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向南方日報記者表示,之前管理不規范、監管不足,為這些混亂的借貸問題提供了成長空間。

在趙佔領看來,大學生裸條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是這些借貸平台的不規范操作,對於大學生借款者的還款資格審查不足,對其履約能力沒有進行嚴格的審核和區分。而學生群體的違約風險又比較大,家庭環境不好,還款能力弱的人,很有可能因為過度消費而深陷泥潭。

□專家

借貸平台應當作為金融機構來監管

網絡借貸已經成為網民互聯網生活的一部分,理應朝著更為快捷方便的方向發展。廣東省法學會信息通信法學研究會會長,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授張永忠在接受南方日報採訪時表示,傳統商業銀行貸款門檻較高,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在融資方面有一定困難,這也是網絡借貸興起並快速擴散的重要原因。

“但是進行信用貸款需要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來保障。”張永忠同時也強調。

在張永忠看來,一方面,借貸行為主體和行為本身都應該得到有效的監管,平台需要承擔起借款人還款能力及資信狀況進行必要調查的義務,避免其使用違法甚至犯罪行為來保障借貸及還款的實現。

另一方面則需要加快誠信庫的建設,將逾期不還款等有違誠信的行為納入誠信系統當中,在法律范圍內進行適當的披露,作為信用評價的指標,以培養民眾及社會形成對於信譽狀況的普遍重視和認可。

此外,張永忠也提到,網絡借貸平台在借貸行為中除了扮演技術及信息提供角色的同時,也客觀上促進了資金的融通,應該把它當作類金融機構來監管。

而對於因網絡借貸發生的糾紛,張永忠教授表示對於小額且標准化的民事財產糾紛,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來提高效率。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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