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連續發布《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關於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台運行的通知》2個文件推動PPP建設。
《指引》明確了物有所值評價的前置手續和必備材料以及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的具體評價內容,提供了各行業項目測評時的重要依據。“《指引》主要關注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風險識別與分配、績效導向與鼓勵創新、潛在競爭程度、政府機構能力、可融資性等6項‘基本評價指標’,這6項也是財政部目前推進PPP規范開展所主要關注的重點方向。因此也被明確作為評價的‘必選動作’。”上海財政局外經處紀鑫華說。
為平衡不同行業和不同地區PPP項目開展和咨詢服務的實際情況,財政部也設定了相關“補充評價指標”作為定性評價的“自選動作”,包括項目規模大小、預期使用壽命長短、主要固定資產種類、全生命周期成本測算准確性、運營收入增長潛力、行業示范性等。2套“動作”的指標權重分別為80%和20%。
而對於外界爭議較大的物有所值定量評價,該《指引》也給出了計算的原則方法,將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風險承擔和配套投入等各項財政支出責任的現值加總為PPP值(政府方淨成本現值),將參照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維護淨成本、競爭性中立調整值和項目全部風險成本加總為PSC值(公共部門比較值)。前者小於后者的,即為通過定量評價。
《關於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台運行的通知》則是推動建設全國PPP項目信息的管理和發布平台。《通知》規定,要統一授權分級錄入項目庫信息,原則上經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評估、篩選的潛在PPP項目基本信息,均應錄入綜合信息平台。《通知》還規定,PPP項目庫中各項目所包含的咨詢服務機構、社會資本、金融機構等信息,直接進入機構庫。對於PPP項目基礎信息,以及PPP項目政府採購資格預審公告、採購文件、確認談判備忘錄等採購信息,綜合信息平台與中國政府採購網實現信息共享。各省、市、縣級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實施機構、社會資本、咨詢服務機構、金融機構、專家、公眾等用戶,可通過互聯網在線訪問、查詢PPP相關信息。
紀鑫華認為,建設PPP綜合信息平台,用以收集、管理和發布PPP項目信息等內容,一方面強化了對PPP信息的規范發布要求,將各級政府PPP項目的基本信息以及項目識別、准備、採購、執行和移交階段的信息全部納入信息平台,讓PPP項目經得起公開的要求和檢驗,從而打壓了“偽PPP項目”的空間。另一方面,從長遠來看也更為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全國PPP項目信息,可以為日后的大數據運用打下堅實基礎,能便捷地跟蹤監督項目實施情況、及時地發現異常預警信息,並能指導地方政府完善項目設計方案。
值得關注的是,為了強化信息發布和公開的要求,《通知》中明確,“國家級和省級示范項目、各地PPP年度規劃和中期規劃項目均需從綜合信息平台的項目庫中篩選和識別。未納入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列入各地PPP項目目錄,原則上不得通過財政預算安排支出責任”。 (記者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