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頻現操縱股票違法案  聯盟式操縱成監管重點

2017年03月08日08:05  來源:証券日報
 
原標題:新三板頻現操縱股票違法案 聯盟式操縱成監管重點

  自新三板快速擴容以來,市場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其中,操縱挂牌公司股票則是近一兩年來新出現的苗頭性問題。《証券日報》記者了解到,在2015証監法網對一批新三板市場操縱案件集中查處之后,証監會再次集中查處了數起市場操縱案件。經調查,新三板市場操縱案特點明顯,如存在多方合謀共同實施操縱,“聯盟式”操縱違法案例頻現。

  較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市場而言,新三板市場在交易機制、定價機制、參與方等方面均有其特殊性,因而在操縱市場這一違法違規行為中也相應呈現自身的特點和趨勢:一是操縱行為參與主體多樣。一般的操縱市場參與主體較少,主要集中在投資者,新三板市場操縱參與主體除了投資者外,還有挂牌公司、挂牌公司的控股股東及高管、做市商、做市業務人員等多種主體,覆蓋市場各類參與方。

  二是多方合謀共同實施操縱。受挂牌公司質量、投資者層次、做市交易機制等多重因素的影響,新三板市場操縱行為由以往的單方全程實施,演變為多方合謀、串通共同實施,各方借助“聯盟”實現操縱優勢互補,利益均沾,各取所需。

  三是操縱市場動機新穎。新三板市場操縱的動機不再僅僅局限於賺取操縱價差獲利,而是有更“遠大”的企圖,挂牌公司為了實現定向增發融資、為了進入或維持在創新層,抑或是做市商業務部門或個人為了完成公司業績考核要求,甚至是相關方面為了滿足對賭協議條款。

  四是操縱行為“本小利大”。由於新三板市場挂牌公司多為中小企業,股本小,流通股則更少,行為人可以動用少量的資金、賬戶即可快速完成操縱,真可謂“投入少、見效快、效果好”,使得不法者為了實現企圖甘冒違法違規的風險。

  五是操縱手法更趨隱蔽。由於新三板做市交易和協議交易的特殊交易機制,操縱行為的交易遁形於做市交易或雙方自行商定的協議交易中,常難以被發現和區分,大大增加了調查和打擊的難度。

  六是操縱手法花樣繁多。新三板市場操縱不僅能遍用傳統的優勢和手段,還“推陳出新”誕生出新的優勢和手法,除了以往的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信息優勢進行連續交易或約定交易、洗售交易之外,行為人還開始通過挂牌公司發布利好消息,通過“做市商地位優勢”、向投資者推介等方式進行信息操縱或其他新型操縱。

  對於新三板市場出現的操縱行為,証監會及時果斷出手,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的不法分子,防止不法行為在新三板市場快速擴散,有效遏制操縱行為在新的市場領域蔓延。

  新三板市場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証監會監管的重要領域,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實施有效監管。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及《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新三板市場的信息披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應當比照《証券法》關於市場主體法律責任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証券日報》記者了解到,下一步,証監會將持續完善新三板市場相關規則和機制,多方面加強對新三板市場的綜合監管,貫徹落實“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從嚴監管”的理念,切實維護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秩序,不斷促進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責編:呂騫、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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