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人士談萬科事件:督促各方友好協商 爭取多贏局面

張莉

2016年07月23日18:15  來源:中國証券報
 
原標題:監管人士談萬科事件:督促各方友好協商 爭取多贏局面

監管人士談萬科事件:督促各方友好協商 爭取多贏局面

萬科舉報寶能系違規事件,引發監管高度關注。22日下午,應深圳証監局監管關注函要求,萬科和鉅盛華主要負責人前往深圳証監局,分別在指定時間接受誡勉談話,就此次萬科股權紛爭事件進行溝通。據了解,此次証監局提出誡勉談話的方式,在深圳轄區上市公司監管中尚屬首次。

相關監管人士向中國証券報記者透露,希望通過誡勉談話方式,讓萬科管理層和相關股東方能夠從大局出發,本著和諧共贏原則,以協商談判的方式冷靜客觀處理爭議,依法行事,友好協商,爭取多贏局面。“股權紛爭應避免影響上市公司經營、資本市場穩定,以及侵害到中小股東利益。”

監管“關注事態進展”

相關監管人士透露,自7月19日收到萬科舉報函后,証監部門已經依法就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從寶能舉牌萬科之后,一年多時間內,萬科公司股權紛爭持續發酵,監管部門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機構監管,需要本著依法依規、客觀公正的原則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並及時發現問題。萬科舉報事件中,由於萬科和鉅盛華在處理過程中均存在一些問題,因而採取了誡勉談話方式,分別就各自情況進行深度交流”。

“首先,萬科公司舉報事項在提交監管部門的同時,也被非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提前公布且被廣泛傳播,暴露了萬科公司決策程序並不謹慎,對外發布信息的申請、審核機制存在漏洞。其次,在舉報事項核查中,監管部門也關注到鉅盛華增持萬科股份期間,未按權益變動報告書要求將相關備案文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復印件備案到交易所及上市公司。鉅盛華以涉及商業機密為由拒絕在交易所備案相關文件,理由雖有一定合理性但程序不規范,難以成為相關文件報送豁免的條件。”

上述監管人士表示,根據現行法律規則,如果鉅盛華想要避免泄露商業機密以及避免提交包括資管計劃合同在內有關文件的全部內容,需要聘請顧問律師就全部文件提交可能引發的不利影響進行充分說明,並按照程序向交易所進行申請,同意其在進行文件備案時隱去涉及商業機密的相關條款。

首試“監管約談”

“無論萬科公司還是股東方,都是資本市場開放進程中的參與者和供給側改革的實踐者,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維護市場秩序健康穩定也是各方共同責任。我們希望萬科管理層和相關股東方能夠從大局出發,本著和諧共贏的原則,依法行事、友好協商,爭取多贏的局面。”上述監管人士表態稱。

上市公司股權紛爭的事件時有發生,若各方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協商談判來解決爭議,一般監管部門不宜直接干預。但如果影響到上市公司穩定發展和資本市場健康秩序的問題,甚至最終侵害到中小股東利益,監管部門就需要密切關注和介入,防止違法違規問題出現。

該人士介紹,監管部門此次就萬科事件提出“監管約談”方式,與萬科和鉅盛華雙方進行深度溝通,其目的也是希望雙方能夠冷靜客觀處理爭議,通過協商、談判的方式解決問題,避免影響上市公司經營的穩定和資本市場正常秩序。

2015年,為推動上市公司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事務管理能力,不斷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深圳証監局試點探索,推動上市公司形成內生約束機制,萬科等多家上市公司試點建立了信息披露委員會、信息披露協調小組等相關機構,以在董事、高管層面形成跨部門的信息披露協調機制。

上述人士表示,此次萬科舉報事項,既暴露出萬科公司內部信息披露機制存在問題,也表明沒有發揮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員會的積極作用。由於萬科是上市公司,而鉅盛華屬於非上市公司,對萬科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無疑將進一步加強。“希望通過此次談話,公司能夠重視完善信息披露機制,發揮信息披露委員會的作用,比如設置專門部門或崗位履行信息披露職責等,提高信披質量。”

(責編:李海霞、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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