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被証監會頂格處罰 兩百多投資者首批索賠

2016年07月23日18:15  來源:中國經濟網
 
原標題:大智慧被証監會頂格處罰 兩百多投資者首批索賠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3日訊 昨日,証監會例行發布會公布了資本市場關注已久的大智慧(601519)信息披露違規案調查進展,証監會對大智慧公司給予証券法規定的頂格處罰60萬元,給予時任大智慧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張長虹給予証券法規定的頂格處罰30萬元。証監會同時還對其他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証監會稱,大智慧在2013年通過承諾“可全額退款”的營銷方式,以“打新股”、“理財”等為名進行營銷,利用與相關公司的框架協議等多種方式,共計虛增2013年度利潤1.2億余元,違反了《証券法》規定,故作出前述頂格處罰,証監會同時還對張長虹等5名責任人員採取5年証券市場禁入措施。

  証監會發布會還稱,上述行為違反了証券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証監會將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查處,依法、從嚴、全面監管。

  “大智慧被正式處罰的消息一出,很多投資者反應比較激動,要求盡快將對大智慧的索賠材料提交法院立案。”此前對大智慧虛假陳述案保持密切關注的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律師表示,從去年11月6日大智慧公告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到現在正式處罰,投資者等待了大概八個月,確實比較著急,看到終於可以索賠而要求盡快立案的心情非常可以理解,下周一該律師就將提交首批兩百多位投資者的案子向法院立案。

  大智慧事件回溯到2015年4月 30日,當日收盤后大智慧公告收到中國証監會《調查通知書》,因信息披露涉嫌違反証券法律規定,証監會決定進行立案調查。

  2015年“五一”小長假之后,受大智慧被立案調查影響,大智慧股價連續跌停,二級市場投資者叫苦連天。而此前的2015年1月,停牌近半年的大智慧發布收購預案,擬以85億元的對價收購湘財証券100%股權。2015年4月17日,該重組事項經証監會並購重組審核委審核獲得有條件通過,此間,大智慧股價從6元左右一路上漲到35元。

  2015年4月30日,大智慧漲停,當日收盤價33.48元。“我們接觸的很多投資者都是在4月30日當天或在這之前沒幾天買入的,很多投資者都反映,買入當時沒有任何不好的跡象,沒想到買進去就被套牢了。”許峰律師告訴記者。

  証監會處罰顯示,大智慧的違法事實主要包括:

  一、2013年大智慧提前確認收入87,446,901.48元,虛增利潤68,269,813.05元﹔二、2013年大智慧虛增銷售收入2,872,486.68元,虛增利潤2,780,279.86元﹔三、大智慧利用框架協議虛增2013年收入和利潤943,396.23元﹔四、大智慧減少2013年應計成本費用,虛增利潤24,954,316.65元﹔五、2013年大智慧相關項目未履行完成,虛增收入15,677,377.40元,虛增利潤15,468,181.70元﹔六、大智慧子公司大智慧信息科技提前確認購買日,虛增2013年合並財務報表利潤總額8,250,098.88元,虛增商譽4,331,301.91元。

  許峰律師認為,根據証監會的處罰,大智慧2013年年報存在嚴重的虛假陳述違法行為,在違規如此嚴重的情況下,大智慧仍將相關財務資料作為其重大資產重組的申報資料,不僅不符合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規定,關鍵對於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產生了嚴重的誤導,該律師強調,根據《証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如果投資者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5月1日之間買入大智慧股票,並且在2015年5月1日之后賣出或持有任何數量的股票造成虧損,均可向大智慧等違法主體提起索賠。據了解,許峰所在的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此前已經與近三百位大智慧投資者正式簽約,下周將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証監會除了處罰上市公司大智慧,大智慧2013年年報的審計機構立信會計事務所也遭處罰。証監會認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在為大智慧開展2013年年報審計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証據。故決定責令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其業務收入70萬元,並處以210萬元罰款。

  許峰律師認為,根據証監會處罰及法律規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沒有盡到法定義務,其審計報告同樣對投資者造成誤導,也應該與大智慧一起作為投資者的共同被告。

(責編:李海霞、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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