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監會:建立減持預披露制 新規近日公布

朱寶琛

2016年01月06日08:25  來源:証券日報
 
原標題:証監會:建立減持預披露制 新規近日公布

  根據熔斷機制實際運行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機制

  ■本報記者 朱寶琛

  為穩定股市,2015年7月8日証監會出台《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公告》(以下簡稱“18號文”),禁止大股東及董監高在二級市場減持,6個月后減持股票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如今,離減持禁令到期時間所剩無幾。有市場傳言稱,大股東減持政策到期后,會有1萬多億股份集中減持規模。

  對此,証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月5日予以回應:這是不符合實際的。

  他說,雖然大股東股份的流通市值不小,但並不是都有現實減持需求。從近年來實際情況看,大股東減持60%是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進行的,有效緩解了對市場的壓力,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金額佔總流通市值的比例隻有0.7%左右。

  “目前証監會正在研究完善規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規定,對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建立減持預披露制度,並在一定時間內對減持股份的比例進行限制,引導其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途徑減持,既可實現應對股市異常波動臨時性措施的有序退出,又可防止大股東集中減持對市場造成沖擊。”鄧舸說,“這個規定將於近日公布。”

  2015年上半年,平均每周股東高管淨減持規模達到151億元﹔禁令出台后,7月份至12月份平均每周淨增持91億元,減持幾近絕跡。如無新的減持規定出台,上述減持禁令將於2016年1月8日到期,2015年上半年的減持潮或將卷土重來。

  據《証券日報》記者統計,截至昨晚8點,已經有近30家上市公司做出不減持的承諾。而這一數據,仍在繼續增加。

  A股市場熔斷機制在1月4日實施首日即接連觸發5%及7%閥值,引起市場爭議。對此,証監會也做出回應。鄧舸表示,熔斷機制對穩定股市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功能是為市場提供“冷靜期”,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匆忙決策,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漲助跌效應﹔為應對技術或操作風險提供應急處置時間。從1月4日市場情況看,熔斷機制發揮了一定的冷靜期作用,對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

  “引入指數熔斷機制是一項全新的制度,在我國還沒有經驗,市場對新的規則有一個逐步調整適應的過程。”鄧舸說。

  他同時表示,從境外經驗看,熔斷機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也沒有統一的做法,需要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積累經驗、動態調整。証監會將根據熔斷機制實際運行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機制。

(責編:田原、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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