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公司要在7月1日前建好合规管理“三防线”

2017年01月04日14:56  来源:人民网-保险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4日电(张文婷)合规管理作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保监会将对此加强监管。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保险公司需在合规管理过程中设立“三道防线”。《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具体来看,合规管理的“三道防线”是指保险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履行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职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和第一位的责任。

第二道防线由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负责,向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提供合规支持,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三道防线由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独立审计。

此外,《办法》提高了对公司合规部门设置、合规人员配备的要求,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及省级分公司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合规负责人应为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合规负责人不得兼管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运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可能与合规管理存在职责冲突的部门,保险公司总经理兼任合规负责人的除外。

《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内部应当建立合规管理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明确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结束后,应当将审计情况和结论通报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合规风险的监测情况主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开展审计工作的建议。

除了保险公司内部的风险监测外,保监会还将进行合规管理的外部监督。《办法》指出,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发展实际,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合规报告或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实施风险综合评级的重要依据。

《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每年4月30日前向保监会提交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合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合规管理概况概述、合规政策制定、评估和修订、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部门情况、存在主要风险与应对措施在内的十项内容。保险公司董事会要对合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此前,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曾在2016保险合规年会上提到,保险公司合规存在薄弱环节,组织机制需不断完善。

他指出,目前保险业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合规形势严峻,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险内部竞争现象比较突出;消费投诉问题突出,行业诚信的形象受到损害。加之,合规评价被纳入监管体系,与资本金要求挂钩,合规正逐渐成为保险公司创造价值的核心要素。

对此,他要求,保险业要充分实现合规效能,公司的董事监事要对合规文化形成发挥重要作用,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充分认识到合规工作能提升管理效率,避免业务活动受到处罚限制,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增强合规工作的实效性和及时性,各保险公司要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和合规需要有针对性、有创造性地发展工作,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有机结合,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和监测,密切关注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强化咨询,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制度规范流程,主动检查各分支机构和各业务条线,对违法行为立即追究,对社会投诉的销售理赔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

(责编:张文婷、吕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