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险企关联交易上“紧箍咒” 要求明确披露相关信息

2016年07月08日18:31  来源:人民网-保险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8日电 (张文婷)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资金运用渠道持续拓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种类和规模迅速增长。

对此,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险公司需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交易类型、交易金额分类,对重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及一般关联交易进行逐笔或合并信息披露,逐笔、合并披露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分别予以明确。

《通知》共十四条,重点对关联交易的识别、报告、信息披露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要细化披露内容。明确各类关联交易需披露的具体要素、渠道和方式,需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提高披露标准,明确重大关联交易与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关系或单笔交易金额标准,对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法律责任方面,《通知》明确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合规性负最终责任,董事会秘书是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责任人,并分别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等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其中,对保险公司设置了责令改正,调整分类监管评价、调整公司治理评级等监管措施;对信息披露责任人设置了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记入履职记录、进行行业通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措施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与保险公司分类评价、个人履职评价等紧密挂钩,措施更加具体严厉,将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

据了解,关联交易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加大关联交易监管力度,用好信息披露、分类监管、治理评价等现代化监管工具,强化关联交易审慎监管;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关联交易“防火墙”制度严格落实。

此外,保监会还将探索建立关联交易全链条监管审查问责机制,强化关联交易过程问责,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平、公开。

(责编:田原、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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