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放宽险资投资基础设施项目 新增PPP投资模式

2016年07月04日13:39  来源:人民网-保险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 (张文婷)保险资金正在不断拓宽投资路径。近日,为进一步满足保险资金长期配置需求,加强投资风险管控,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1号)进行了修订,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据了解,未来还将出台保险资金参与PPP模式相应配套文件。

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配置的较好资产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2006年发布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1号)制定于业务试点阶段,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保险资金运用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有必要进行修订。

对比十年前的《试点管理办法》,《办法》去掉了“试点”二字,从简化行政许可、拓宽投资空间、强化风险管控、完善制度规范四个方面予以修订。

在简化行政许可方面,明确取消了相关当事人业务资质审批、投资计划产品发行备案、保险机构投资事项审批等许可事项,将受托人等相关当事人的业务资质由审批调整为能力评估,将投资计划产品发行由事前备案制调整为注册制,将保险公司购买投资计划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报告。

对此,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将作为监管者,重在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而不对保险公司投资具体项目进行审批。

在拓宽投资空间方面,《办法》指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可行投资模式,进一步分散保险资金投资风险。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有办法规定的可投资基础设施领域较窄,仅限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和环保五个行业,行业集中度较高,无法满足市场需要。有必要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拓宽投资空间。

据了解,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期限较长、收益稳定,是保险资金配置的较好资产。2006年以来,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形式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取得较好进展。

特别是2013年注册制改革后,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截至今年5月末,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累计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300项、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17项,合计注册(备案)规模8938.26亿元。作为保险业创设的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符合保险资金特性,较好满足了保险资金配置需求。如债权投资计划平均投资期限7.54年,平均年收益率6.65%,极大改善了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发展。

加之,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注重安全性,标准相对较高。其中债权投资的偿债主体以大型企业为主,偿债能力较好,除国家信用外90%以上都有大型企业或银行担保,增信措施较为充分,投资风险基本可控。

此外,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还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数据显示,目前,保险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和市政行业,投资规模分别为3994.14亿元、2294.40亿元和781.1亿元。在国家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领域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投资项目,比如投资京沪高铁项目160亿元,投资南水北调中东线工程550亿元,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提高了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保险资金可参与PPP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增加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并要求采取该类模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应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具有预期稳定现金流或者具有明确退出安排的项目。

2014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曾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鼓励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支持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将PPP模式定义为“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今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有关金融机构可以在社会资本选择阶段参与制定PPP市场化融资方案。PPP合作项目包括基础设施类项目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城市轨道交通、供水、供暖、燃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

据保险资管人士对人民金融表示,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有两种途径,一是与政府平台合作,倾向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的政府平台,二是与PPP项目的央企承建方合作。他提到,保险资金确实有参与PPP项目的意愿与动力,能源、保障房、养老医疗等一直是保险资金投资的重点。但由于保险资金不同于其它社会资本,有其特有的投资特性,包括地方政府、产业投资人在内的大部分PPP参与主体对这些特性还不太熟悉,因此在实际对接中效率不高,落地困难。

此外,由于保险资金总体规模庞大,单个项目投资成本高,因此至少10亿级乃至百亿级的大项目才对其“胃口”,而优质投资项目竞争相当激烈,很难拿到。

据了解,PPP项目一般合作期限长达十几年甚至数十年,项目公司能否实现财务目标取决于其所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效率及延续性。取决于作为买方的政府(或其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综合评价,这一评价将作为价费标准、财政补贴以及合作期限等调整的参考依据,而同类项目选择不同的社会投资人合作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结果,如果社会目标不能实现,一定会影响财务目标的实现,作为联合体的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率一定会受到重大影响。

该人士指出,保险资金参与PPP模式适合做纯公益的项目,纯公益的就是说项目本身一份现金流都没有,完全靠财政来补的,由政府来兜底。

(责编:张文婷、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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