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險支出可稅前扣除 月薪1萬每年少扣240元個稅

何穎思

2016年01月06日08:00  來源:廣州日報
 

  每年限額2400元 月薪一萬每年可少扣240元個稅

  廣州日報訊 (記者何穎思)新的一年個人所得稅等稅收政策優惠多多,你知道不?昨日,記者梳理了2016年1月起實施的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供讀者參考。其中商業健康險支出可稅前限額扣除的政策最受市民關注。

  廣州試點健康險支出免個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正式下發關於《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5〕126號),明確了個人購買健康險的支出,按限額標准在個稅稅前扣除。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及27個省人口規模較大的城市納入試點。

  廣州市是試點城市之一,也就是說,今年起在廣州工作、做生意獲得勞務報酬的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可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標准在個人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其中,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應當及時向代扣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証。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証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准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記者計算發現,健康險支出免個稅后,月入萬元的白領一年可以省稅240元左右。

  股權獎勵等個稅可分期繳

  股權獎勵、轉增股本的個稅都可以分期繳納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0號),全國范圍內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分期繳稅計劃,無須審批,隻要報備即可。

  同樣地,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性繳納稅款有困難的,自2016年1月1日起,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算筆賬

  白領李小姐月入10000元,其中繳納五險一金2000元,她一年購買健康險的支出共2400元,那麼,她向單位提供保單后,單位可每個月在200元的限額內按月扣除。

  每月李小姐繳納的個稅

  免稅前為:(10000-2000-3500)×10%-105=345元﹔

  免稅后為:(10000-2000-3500-200)×10%-105=325元。

  每月可省20元,一年省240元。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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