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心還是有意? 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關鍵信息披露不足

周蕊

2017年03月03日08:25  來源:經濟參考報
 

  銀行發售的結構性理財產品近年來備受居民歡迎,但大數據調查顯示,想要獲得預期最高收益率“難於上青天”,1/3的產品實際收益率為“保底”的最低預期收益率,“高大上”的結構性理財產品僅僅是“看上去很美”。

  收益區間巨大

  實際收益率較低

  走進商業銀行大堂想要辦一筆存款,不少消費者往往會遭遇“不如買結構性理財產品”的勸說,承諾的最高收益率動輒高達20%,准入資金門檻又低至數萬元,資金的佔用周期最短隻要一個月。“看上去很美”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真的是這樣嗎?

  上海市消保委日前聯合上海師范大學商學院課題組,對上海消費者可以購買的2016年上半年到期的17家商業銀行的8種挂鉤標的627隻產品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市售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套路”多,容易導致投資者誤解,部分銀行銷售的產品實現最高收益率其實“難於上青天”。

  上海師范大學商學院副教授楊寶華說,多家銀行推出的產品均存在收益區間巨大,實際收益率較低的問題,“最高收益率看起來很高,但實現的可能性卻極低,這就給消費者帶來了誤導。”

  以江蘇銀行的“聚寶財富專享4號(結構性)1609期”為例,產品的預期最高收益率是18.50%,但最低收益率卻僅有1.50%,區間高達17%,該款產品的最終實際收益率也落在了最低收益率的1.50%。該產品的1512期預期收益率為2%到15%,按照產品發行前后的市場數據模擬測算顯示,其模擬實際預期收益率集中在2%至3%,從概率學上來說實現最高收益率“幾乎不可能”。

  商學院課題組對627隻結構性理財產品進行的測算還顯示,超過96%的結構性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低於平均預期最高收益5.8%,84%的產品實際收益率甚至低於2016年上半年面向普通個人投資者發行的封閉型理財產品的平均收益4.38%,33.33%的產品實際收益率為最低預期收益率。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華僑銀行、星展銀行、廣發銀行等多家銀行產品預期最高收益率的實現程度偏低,恆生銀行62隻預期最高收益率高於4.38%的產品中,最高收益的實際實現程度僅有6.3%。

  627隻產品

  沒有一款公布交易對手信息

  金融消費領域長期以來爭議較大的問題之一,便是由於其領域專業度帶來的信息不對稱性。信息不對稱的存在本身是客觀的,但是,銀行在其中究竟是主動作為公開信息,還是有意加劇和利用這種不對稱性?

  楊寶華說,和傳統的理財產品不同的是,結構性理財產品收益一般是將存款、零息債券等固定收益產品和金融衍生品組合在一起,其中金融衍生品的部分回報往往取決於挂鉤資產的表現,但其變動也不完全是與標的進行“全挂鉤”,這樣的新型金融產品,其復雜性遠非普通消費者可以理解。

  課題組調查發現,627隻商業銀行銷售的結構性理財產品,沒有一款產品公布交易對手信息。“結構性理財產品是銀行自行設計的還是從其他機構購買來的?產品中衍生品的部分投資去向經過哪些金融機構?沒有足夠的信息,消費者就難以判斷產品的風險系數。”楊寶華說。

  銀行結構性理財產品還存在關鍵信息披露不足,披露缺乏統一規范的問題。調查顯示,南洋商業銀行、農業銀行、星展銀行等信息披露內容完整性較差,披露信息不全面﹔星展銀行、渣打銀行、華僑銀行沒有提供產品說明書。

  上海師范大學商學院院長茆訓誠說,銀行能否成為金融市場有效性的主導者,取決於信息是否對稱、交易行為是否公正透明,但一些銀行卻心存僥幸,不僅不主動消除信息不對稱,還人為制造“主動性不對稱”。

  “銀行應少講些數字、

  多講點良心”

  “不講實現可能性,隻宣傳最高收益率,就是耍金融流氓。”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說,部分銀行宣傳的最高收益率就好像“拋硬幣”的結果是否真的有可能豎立起來,“隻對消費者宣傳會豎立起來,不說實際發生的可能性近乎零,這樣的做法顯然是不誠信、不靠譜的,在商業銀行已經不再是一家獨大的今天,銀行更應該少講些數字、多講點良心。”

  茆訓誠說,和其他銷售結構性理財產品的渠道不同的是,消費者對銀行的信任度非常高。他建議,銀行在進行設計產品時應開展壓力測試,盡可能做到信息公正,促進市場有效性。

  楊寶華說,金融產品不斷創新發展,結構性理財產品已經成為市售的主流金融產品之一,目前國內對其監管依然停留在2005年銀監會下發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這一辦法將結構性存款(尤其是衍生品部分)業務納入綜合理財業務范疇,而沒有針對產品特性的精細監管。“國際金融危機后,英國金融監管部門進行的系列動作值得借鑒。英國要求對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預期最高收益率的概率進行公布,而且對信息披露包括對手方等也有系列詳盡的要求,這些都是可以借鑒的針對性監管要求。”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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