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貸款進校園 “福音”還是“陷阱”?

郭敬丹 馮大鵬

2016年06月17日16:23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網絡貸款進校園 “福音”還是“陷阱”?

近日,河南牧業經濟學院一在校生因無力償還網絡貸款而跳樓自殺的消息引起網友廣泛關注。“網絡貸款”流行校園,究竟是學生的“福音”還是“陷阱”?專家表示,當前大學生強烈的消費需求為網絡貸款平台提供了商機,學生在被便利性和低門檻吸引的同時卻容易忽視潛在風險,網貸市場亟待健全規則、加強監管。

大學生欠債50余萬后跳樓自殺

日前據媒體報道,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大二學生小鄭因無力償還共計幾十萬元的各種網絡貸款,最終跳樓自殺。小鄭為何要頻繁網上貸款,又是如何屢次貸款成功最終債務纏身的?

記者前往河南牧業經濟學院採訪了解到,小鄭在2015年暑假期間曾參與網絡博彩並炒股,為此已欠下債務累計50余萬元。

小鄭的室友小曹告訴記者,2015年9月,身為班長的小鄭向同學借用身份証、學生証等,用來在網上“刷單”“做兼職賺生活費”。“我們很信任他,也看他平時生活很艱苦,所以沒問具體是做什麼用就把自己的信息給他了。”小曹說,“到了去年年底突然有貸款公司給我打電話讓還款,我才意識到出了問題。”

據河南牧業經濟學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15年下半年以來,面向在校大學生的網絡小額貸款平台成了小鄭賴以“周轉資金”的依靠。並且,為借到更多錢,小鄭開始借用、冒用共計28名同學的身份証、學生証、家庭住址等信息,分別在諾諾鎊客、人人分期、趣分期、愛學貸、優分期、閃銀等14家網絡小額貸款平台,共計貸款58.95萬元。

小鄭在網絡平台的“幫助”下還債,但債務不斷累積,一次又一次的“小額”貸款和利息,最終疊加成讓小鄭難以承受的“巨額欠債”。

方便快速?警惕網貸潛在風險

網絡小額貸款這一方式在大學生中已經十分普及。相較於小鄭原來就有的高額債務,更多學生是利用網絡借貸平台滿足日常消費需求,如購買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大二學生小陳向記者介紹,現在學校裡有很多同學都有過在網絡貸款的經歷。“這種借款方式很方便,隻需要身份証和學生証就行。相比之下去銀行辦理手續就麻煩得多。”

申請便利、手續簡單、放款迅速——瞄准大學生日常生活開銷的需求,校園網絡借貸平台迅速發展起來。記者調查發現,網絡借貸平台很受學生歡迎,但部分貸款存在信息審核不嚴、高利率、高違約金的特點,而學生在增長的消費欲和僥幸心理之下可能“連環貸”,墜入財務“陷阱”。

“現在銀行已經叫停了大學生信用卡業務,而大學生日常生活中又有買電腦、手機等產品的用錢需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表示,“爸媽給的錢不夠,又不好意思和同學借,面向在校生的小額貸款平台就有了市場空間。”

“1分鐘申請,10分鐘審核,快至1天放款,0抵押0擔保,最高額度達50萬元。”“大專及以上學歷可申請大學生貸款,無需抵押,比信用卡便宜50%,100元-5萬元額度等你來!”——記者在網絡上搜索“大學生貸款”,頁面上即顯示數十個平台官網,並有不少這樣“誘人”的廣告語。

“不過,有些貸款的利息很高。”小陳對記者說,“比如我有同學貸款10000元,合同約定利息2000元,那麼最后本息共計要還款12000元,但其實到他手中的貸款隻有8000元。還差的2000元要被平台暫時扣留,等款還清的時候才打給你。”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向記者透露,部分網貸平台還要收取貸款金額約10%的“服務費”。“在對借款人的信用審核上也並不嚴格。不需要任何抵押,不看信用記錄,僅強調貸款便利性和低門檻。”付建說。

貸款看起來容易,但一旦消費欲膨脹,就可能陷入如小鄭一樣的連環債務之中。“學生還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也就沒有償還能力,最終還是要父母兜底,自己也會承擔很大的精神壓力和法律責任。”楊東說。

學生消費貸款應理性不要“任性”

當大學生“有錢任性”的消費需求遇上“方便快捷”的網貸平台,能否“皆大歡喜”?專家表示,大學生網貸需要警惕“力所不及”的風險,同時應具備正確合理的消費觀,而平台則應規范審批流程,在法律法規框架內經營業務。

網貸之家首席研究員馬駿指出,大學生有強烈且實際的消費需求,又有較高的違約成本,平台也因此有相對好操作的風控手段。“大學生受過高等教育,不會輕易違約。對於不還款的大學生,可以通過通知同學、輔導老師的形式來督促其還款,或寫進誠信記錄裡,不還款會影響畢業,這樣就能對學生網貸群體形成有效約束。”馬駿說。

“目前信用體系還不完善,網貸平台在推廣的過程中會有漏洞。有關部門應對平台加強監管,平台要對大學生貸款資質進行一定的審核,對虛假信息審核不實的,平台也要承擔責任。”楊東建議。

付建同時談到,學校也應強化校園管理,同時引導、教育學生具有正確的消費觀。而家長需要及時和孩子溝通,注意學生的言行,防患於未然。

(責編:李彤、李棟)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