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銷基金發生兌付危機,香港上市的財富管理公司康宏金融正陷入泥潭。對於2億元兌付難題,康宏稱公司僅是第三方中介,不是投資兌付事件當事人。而投資者則認為,作為第三方理財公司,康宏金融的風控措施有待考量。
□事件
2億資金無法兌付
本周二,康宏中國發布了《康宏中國對代理產品近期兌付危機報道的官方回應》,其中表示,由於近年來中國整體經濟增長放緩,部分康宏財富提供居間服務的私募基金產品到期后,基金發行管理方未能及時兌付。
康宏在回應中表態稱,由於自己並非投資關系的主體,不是投資兌付事件的權利義務當事人,因此,對於事情的進展,可能一直處在動態變化之中,兌付事宜的權利義務主體及司法處理機構並不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康宏方面。
根據康宏給記者回復,目前基金發行管理方未能兌付的基金產品有易富士、中特防、普仁七號、全唐金澤項目(俗稱藍貓飲料)、北大未名項目(包括天業佳系列:天業佳瑞,天業佳榮,天業佳億)等私募基金。涉及投資人約245人,涉及金額約2億元人民幣。
據悉,受逾期事件影響,五一前后,多名投資人前往西直門外大街西環廣場18層的康宏在北京的辦公場所進行圍堵,要求處理自己所購理財產品逾期未兌付的問題。
□現場
康宏投資已經撤銷
本周一上午,記者來到北京西直門西環廣場18層康宏金融在北京的辦公地。在18層電梯口的指示牌上明確地寫著,康宏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稱“康宏投資”)、康宏碧升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下稱“康宏碧升”)分別位於18層的兩端,然而在現場,記者僅找到一家名為“康宏”的辦公區。
“這裡就是康宏碧升。”前台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康宏投資早就撤銷了,之前的業務員全離職了,現在隻有康宏碧升。
根據上述員工的說法,康宏投資撤銷有半年左右的時間。值得關注的是,在康宏金融官方網站上,其北京分公司的介紹中仍有康宏投資的身影,康宏碧升與康宏投資的聯系電話、郵箱、客服熱線全部相同。此外,有投資者告訴媒體:“康宏投資和康宏碧升為一套人馬,兩個公司都是康宏金融在內地的分公司,兩公司曾經分別在18樓的電梯兩端辦公,后來合在一個辦公室辦公。”
當記者要求對康宏目前在北京的負責人進行採訪時,該工作人員以“負責人不在北京”為由拒絕了記者的要求。
對於目前出現的“兌付”問題,該員工表示:“康宏在香港的總部在負責這件事,我們現在隻做保險的銷售。”並表示:“怕有風險,康宏現在不賣理財品了,隻賣保險。”
有投資者對媒體表態稱:“是基於對康宏的信任,認為它是香港的上市公司,之前又跟業務員買過保險,當他們推薦理財產品的時候,也沒多想,就買了。”
另有投資者表示:“康宏碧升做保險也做理財,他們的名片上都是碧升保險,賣給我們的卻是理財,他們的獎勵都是康宏碧升發的。”
據了解,由康宏投資代銷的幾款基金產品早在一年前已經遭遇兌付問題。
□調查
涉事公司無基金銷售資質
資料顯示,康宏金融成立於1993年,目前旗下主要成員包括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康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康宏証券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2013年2月,康宏金融宣布成功透過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取得全國性保險代理牌照,成為內地首家獲發相關牌照的香港企業。而早在2011年9月,康宏金融就在北京開設了內地首間第三方理財中心康宏投資。此后兩年間,康宏金融在深圳、廣州、江西、成都、南京等省市的分公司先后成立。
據悉,整個兌付危機的重要起因源自於康宏投資是否具備基金代銷資質。
康宏在給記者的回復中表示,康宏在內地的公司,均按其經營范圍及國家法律法規之規定,獲得相應資質許可。康宏財富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開展的為非証券類投資咨詢顧問等業務,內地並無要求金融資質(牌照)許可,新的規定是說今年7月15日之后所有的基金代銷公司需要公募基金銷售牌照。但康宏在內地的其他保險類中介機構(如康宏保險代理、經紀、銷售機構)均已按國家法律及監管機構要求,獲得了開展金融保險中介業務的資質許可。
但根據康宏投資的稅務登記証顯示,涉及投資方面,該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投資咨詢,而非投資管理或項目投資。
也就是說,康宏在北京的分公司並沒有銷售私募基金的牌照。不過,記者也採訪了解到,康宏所回應的“新的規定”主要指銀監會發布的《關於99號文的執行細則》、規范信托公司的代銷通道,在相關規定發布前,內地由第三方理財公司代銷信托產品是普遍存在的現象。
風控措施被質疑
“康宏公司在產品銷售時,公司宣導實際情況不符,基金產品中提到的風控措施不符。”有投資者認為,是康宏方面沒有做好風控,推薦了有問題的項目,才導致他們購買的產品逾期未兌付。
對此,康宏給出的回應是,集團自2014年12月有產品出現兌付問題開始,已經沒有再銷售任何涉事的產品。集團在銷售任何金融產品之前,已做足盡職審查程序,包括經由經驗豐富的分析師組成的審查團隊檢視﹔調查期間團隊先與目標企業管理層會面,並仔細研究其財務報表,以全面了解該企業的財務狀況。
但有媒體報道指出,康宏公司的業務員把相關理財產品推銷給投資者后,后者一般是以合伙人的身份與另一家公司簽訂合同。但在簽約過程中,相關公司卻未出現。對此康宏並未在公開回應中表態,該公司僅強調,其是第三方理財公司,隻負責的是中介服務,但是事件發生后,集團除了成立專責小組跟進事件,已將銷售上述產品所賺取全數收入成立追討基金,全數用於招聘專業律師團隊等追討工作。目前涉案基金公司已進入司法情況,內地司法機構亦就事件立案起訴,查明狀況,現有待法院裁決。集團亦會繼續協助有關人士,通過內地的司法制度向基金管理公司追討損失,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經營業績下滑
根據康宏金融2015年年報,有關附屬公司的資料顯示,經營地在中國內地的附屬公司中,業務范圍主要覆蓋投資咨詢、保險經紀、資產管理服務、股本投資管理服務等幾項內容。
康宏金融2015年年度營收6.05億港元,相比2014年下降62%。2014年末,康宏金融淨利潤2.46億港元,2015年末淨利潤-4.67億港元。
值得關注的是,康宏金融香港業務出現下滑,尋求內地業務拓展,其保險代理業務收入有所增長。
根據康宏金融2015年年報顯示,“於本年度內,若干不利因素,(包括經濟增長放緩,快速監管變動以及持續市場改革)對我們於中國內地業務的財務表現造成不利影響,收入總額達約98.3百萬港元,按年減少約18.7%及咨詢業務於年內停止營業。然而,隨著本集團致力於多元化及企業品牌推廣,我們於中國內地的保險經紀業務收入增長約18.3%至80.4百萬港元,增幅理想。”
此外,康宏金融2015年年報中提及“我們將以中國內地業務獲利作為長遠目標”。
□分析
具體判定看資金流向
值得關注的是,在康宏兌付危機發生以來,康宏一直在強調該公司本身為一家第三方理財公司,更多的是負責中介業務,對於代銷產品所發生的問題並不承擔責任。
零壹財經CEO柏亮表示,問題的核心在於涉事公司的基金代銷業務是否合法,如果合法,那麼隻需要根據與投資者簽署的合同履行責任即可。如果代銷資質不合法,那麼康宏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互聯網金融法律專家肖颯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康宏作為一家理財中介公司,是否承擔法律責任需要關注投資者資金的流向問題。“如果投資人與康宏簽署三方投資協議之后,投資人的錢是直接打入到基金公司,那麼康宏並不涉嫌違規,如果投資人的錢直接打入到康宏金融,那麼康宏金融有可能涉及資金沉澱,如此一來,康宏很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肖颯指出,從另外的角度上說,如果康宏在產品推介過程中存在隱瞞真相、虛假陳述,或者誘導消費者產生購買等行為,那麼康宏也有觸犯法律的嫌疑。在這方面,投資者可以通過投資時簽署的合同以及發生逾期后康宏的做法來進行取証。
此外,如果該公司曾在網站公開表示保本保息,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將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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