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被证监会调查系列报道之二

兴业证券“踩雷”欣泰电气 投资者有望获先行赔付

2016年06月15日19:32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 (吕骞)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受损投资者有望获得先行赔付。

作为欣泰电气的保荐人,兴业证券近日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虽公告并未披露立案调查的原因,业内普遍认为或与保荐企业欣泰电气IPO造假案有关,深交所已于5月18日对兴业证券两名保代开出罚单。

据中证网报道,兴业证券表示,公司立即启动紧急应对机制,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按照新股发行先行赔付制度的要求,决定设立赔偿基金,依法合规履行投资者赔偿责任。同时将视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兴业证券也向人民金融表示,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启动之前将正式公告,具体信息以公告为准。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分析,兴业证券主动提出拟设赔偿基金,明显是“迫于压力、破财消灾”之举,参考案例是2013年平安证券设立万福生科案赔付基金,12756名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适格投资者和解获赔1.79亿元。

“即将到来的行政处罚不足以有效惩戒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相比之下,权益受损投资者依法起诉索赔才是硬道理。”厉健表示。

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拟定为:在2015年7月14日(含当日)前曾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代码:300372),并在2015年7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厉律师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欣泰电气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

厉律师告诉人民网,目前有十余位股民咨询、提交索赔资料,单个损失金额几万、十几万元不等。预计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人数至少有几千人,由于正式处罚尚未公布,绝大部分投资者仍在观望中。

 

(责编:吕骞、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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