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流動性改革”需要一攬子解決方案

左永剛

2016年11月25日09:00  來源:証券日報
 
原標題:新三板“流動性改革”需要一攬子解決方案

  轉板是需要研究和推進的,但不能因為轉板影響新三板的獨立市場地位

  “改善新三板市場流動性不是單兵突進的方式,而是一套系統性方案來解決,比如此前私募參與做市試點、終止挂牌細則征求意見稿等制度的陸續出台。”11月24日,全國股轉系統信息研究部總監黃磊在出席申萬宏源2017年度策略會時指出。

  “完善和改革交易制度只是解決流動性問題的其中一方面。”黃磊表示,解決流動性問題不是單純依靠交易就能解決的,應該是一系列配套政策系統性地解決。比如准入、退出制度的完善與建立﹔發行、交易制度的完善與改革等環節都應該有配套政策。

  目前,國務院高度重視新三板市場的發展。今年以來,國務院密集提出了對新三板改革的要求,如“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要求“深化新三板改革”﹔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提出“強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融資、並購、交易更功能”﹔國務院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要求“規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國務院印發《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杆率的意見》,要求“加快完善新三板健全小額、快速、靈活、多元的投融資體制,研究新三板挂牌公司轉板創業板的相關制度”﹔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創業投資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完善新三板交易機制,改善市場流動性”。這是首次在國家層面提出改善新三板市場流動性。

  黃磊認為,目前新三板市場整體流動性嚴重不足。由於流動性不足導致市場其他功能弱化,如流動性不足導致市場信心受到影響,因此,今年融資規模有一定下滑。

  “目前市場存在沒有大宗交易、交易競爭性因素不足等問題,這些都將會陸續改革。”黃磊透露。

  對於下一步改革,黃磊提出四方面認識,一是處理好新制度和歷史遺留制度之間的關系﹔二是堅持市場化和法治化原則﹔三是堅持市場定位,包括服務創新創業成長性企業的市場定位、獨立市場地位不變。轉板是需要研究和推進的,但不能因為轉板影響新三板的獨立市場地位﹔四是強化風險管控能力。如堅持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分層是市場風險管控的重要抓手,也是對風險的分層。

(責編:呂騫、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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