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低 推动医养结合迫在眉睫

2016年12月23日14:41  来源:人民网-保险频道
 

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张文婷)伴随我国老龄人口的迅速增长,“老有所医、病有所养”成了大家较为关心的话题。由于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迅速增加,对于老年失能人口的护理问题更是让人担忧。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提到要推动解决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问题,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

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低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身体机能和自理能力相比较年轻的老年人出现较为显著和迅速的退化。重度失能、完全依赖他人照料的人群占比从60-69岁低龄老人的6%上升至80-89岁高龄老人的23%,90-99岁老人的完全依赖比例则更高。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人群规模将持续扩大,对护理服务的需求也将愈发突出。

值得注意的是,大众对长期护理保险购买积极性并不高。《报告》通过调查显示,这是由于长期护理保险与普通医疗保险十分不同的一点是,由于大多数人是因为衰老而进入护理依赖状态的,一般不可能治愈或立即康复,所以护理保险的保障期限一般较长,往往为10年以上,需要前期较长时间的资金积累才能保证投保人老年后的护理费用。

价格太高也是阻碍许多成年人购买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有相当部分人群对商业保险的内在自然需求较低,认为自己将来可以依靠其它保障或筹资手段(包括子女、社保、房产、经济收入等因素)来获得护理服务,从而导致长期护理保险在成年人群中的普及率很低。

“医养结合”模式可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发展

对此,《报告》建议,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特别是高龄老人群体规模上升带来的挑战,减轻传统的家庭养老护理模式给普通家庭带来的时间和经济压力,建议建立社会化的失能风险分担,要加快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试点和推广。特别是针对高龄老人、“无子”老人等特殊群体,以及重度老龄化、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予以政策倾斜,通盘考虑,因地、因人施政。

《报告》还建议要推动“医养结合”的护理养老模式,“医养结合”的护理模式应突出“护”和“养”的概念,长期护理保障体系不仅要在产品设计中覆盖、更要引导老年人保健服务的使用,仿效“管理式医疗”的理念,建立“管理式养老”的模式;此外,要基于全生命历程的视角,将健康养老的概念与针对中青年群体的保险产品结合起来,降低未来疾病和失能的发生概率,减轻对医疗护理的依赖,以提升老年人群的健康预期寿命、而不是以降低赔付支出为目的。

据了解,在目前的养老机构中,大多失能老人购买护理的意愿并不强烈。据业内相关人士介绍,主要由于缺乏资金支持,老人不愿意为护理再额外付费,从而不能更好的享受应有的护理。这就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护理服务分级和失能评估体系,保障老年人可以无负担地进入护理阶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曾建议,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契机,建立统一的失能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避免出现主管部门不同、服务提供主体不同而带来护理服务等级的认定不同。

《报告》也提到,目前,我国在第三方专业护理服务方面存在较大的需求缺口,民众、特别是老年人对传统家庭护理模式的偏好使他们对第三方专业服务的支付意愿偏低,有效需求的匮乏就会增加服务机构吸引高素质就业人员的难度,进而导致护理服务质量下降,使真正有专业护理需要的老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反过来又会强化消费者关于护理机构“收费太高”或“护理人员不专业”等印象,形成一个“护理服务市场怪圈”。与此同时,运营成本高、政策性准入门槛等原因使服务机构难以降低服务价格,又加剧了这个怪圈的恶化。

《报告》建议,为打破这一怪圈,可通过“加强筹资”、“优化模式”、“建立体系”等多个角度同时切入,着力提升专业护理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和质量。

(责编:张文婷、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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