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副主席黃洪:1月份壽險保費7579.6億 同比增39.1%

2017年02月22日16:00  來源:人民網-保險頻道
 

人民網北京2月22日電(張文婷)近年來,萬能險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廣受社會熱議,監管部門近幾年陸續出台了許多措施。在22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發布會上,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對萬能險的監管措施及監管效果進行了詳細解讀。

黃洪指出,我國已初步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萬能險監管制度,其監管標准是世界上最高的,其監管要求也是世界上最嚴的。在學習借鑒歐美國家對萬能險監管的經驗基礎上,結合我國保險市場的實際,不斷探索,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萬能險監管制度。

具體來看,萬能險監管制度的標准和要求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風險保額。大部分國家的監管部門沒有最低風險保額要求,即使有,其最低比例一般為105%。而我國目前的要求是根據被保險人年齡不同,其風險保額在140%-160%,其標准是目前已知世界上最高的。

二是產品期限。大多數國家對萬能險期限沒有限制性規定,從理論上講多短的萬能險產品都可以開發,而我國要求萬能險實際期限不能低於1年,5年以內的產品規模和佔比都要受到嚴格限制。

三是最低保証利率。美國、日本等國家的監管部門對萬能險結算利率沒有最低保証利率的要求,而我國為保証消費者獲得最基本的收益,要求結算利率不能低於最低保証利率,實務中一般在3%左右。

四是最低現金價值。歐美國家的監管部門對保單前幾年現金價值要求一般很低,甚至為零,而我國保險市場還不夠成熟,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監管部門規定了最低現金價值要求,保証消費者基本的退保利益。

五是資本約束。國際上一般對保險公司整體開展償付能力監管,不對萬能險實施單獨的資本約束,而我國在通行的償付能力監管之外,對萬能險保費規模,要求控制在投入資本和淨資產兩者取大者的2倍以內。

對於萬能險監管的效果,黃洪引用了一系列數據:2012至2016年我國壽險業保費平均增速為30.4%,而風險保額平均增速達到69.0%,是保費平均增速的2倍多,這表明保障水平在不斷提高。

在維持客戶合理預期的前提下,近期萬能險產品結算利率比2016年下降1個百分點左右,表明負債成本明顯下降。

“負債期限不斷拉長,從行業總體看,實際期限3年以上產品佔到81%,3年期以下的產品僅佔19%,期限結構總體合理。部分公司萬能險負債久期較長,如平安,達到了11年。”黃洪說道。

據黃洪介紹,2016年壽險行業現金淨流入為14564億元,同比增長了95.8%,現金流充足。

針對近年來對保險負債出台了一套監管組合拳,會否導致新風險產生這一問題,黃洪表示,從今年1月份我國壽險行業發展來看,這種情況沒有發生。今年1月份,全國壽險保費達7579.6億元,同比增長39.1%,其中:期交保費同比增長49.3%。1月末,現金淨流入達到3412億元。”

(責編:張文婷、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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