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從柔性引導向剛性約束轉變

2017年02月22日15:25  來源:人民網-保險頻道
 

人民網北京2月22日電 (呂騫)22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保監會將進一步採取措施,不斷加大公司治理監管力度,努力實現公司治理監管從柔性引導向剛性約束轉變。

有記者提問部分保險公司“一股獨大”的問題,梁濤坦承,少數保險公司一股獨大、治理失衡的現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公司治理真正實現“形似”到“神至”,也還有較長的路要走。

梁濤表示,去年以來,保監會堅持問題導向,已經和准備採取措施,不斷加大公司治理監管力度,努力實現公司治理監管從柔性引導向剛性約束轉變。

一是全面開展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現場評估工作。這項評估已經啟動,將圍繞股權真實性、“三會一層”運作有效性、內部管控特別是關聯交易管理可靠性等關鍵環節,對131家中資保險法人機構和51家外資保險法人機構進行全面評估,全面摸底保險公司治理風險底數,排查發現問題,進一步提升治理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二是持續完善監管制度。第一,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擬通過對股權實施分類監管(控制類、戰略類、財務類三類股東),規定各類資本持股比例上限,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3,建立股東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提高准入門檻﹔強化穿透式監管,更加注重對股東行業背景、主營業務、個人素質、管理團隊及既往投資情況的考察,有效遏制股權管理中的違規行為。第二,制定《保險公司章程指引》,對公司章程中必備條款提出明確要求,督促公司規范“三會一層”組織架構、決策授權機制和運作程序,明確公司治理機制失靈情形下的處置程序,充分發揮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本法作用,促進公司治理結構從本源制度安排上更加規范、嚴謹、有效。第三,發布加強保險公司股東股權、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分別是《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股權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按照上市公司標准,公布年度財務報告﹔對公司股轉、增資、關聯交易,報批前必須在行業協會及公司網站進行公開信息披露。另外,我們建立了監管公開質詢制度,旨在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形成監管與公眾監督機制的有效結合。第四,啟動構建保險行業職業經理人執業終身評價體系工作。對行業董事、高管的執業行為進行持續跟蹤評價,倒逼保險公司高管的規范履職,強化治理監管對人的剛性約束。

(責編:呂騫、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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