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責險誤區:有醫院認為賠不夠本就虧了

2016年10月21日08:15  來源:証券日報
 

醫院代表認為,醫責險保障范圍單一,還應鼓勵大力發展醫療意外險等險種

“我們買了10年的醫責險,后來終止了,因為保險賠付低於保費,這就像 整存零取 ,不僅沒有利息,還不一定保本。”日前,上海一家三甲公立醫院負責人在公開場合表示。今年,在衛計委的推動下,該醫院再次購買醫責險。

事實上,持有該看法的醫院負責人並非少數。記者了解到,賠付率低的醫院不願購買醫責險,認為不劃算。保險界業內人士認為,這是認識的誤區,但並不奇怪,因為醫院重點關注的是自身的個案情況,而從全行業來看,必須要保証投保率,保險的大數法則才能發揮作用。

隨著各部委對醫責險的強力推動,醫院與保險打交道越來越多,不少醫院代表提出,醫責險的保障范圍太窄,還應大力發展醫療意外險等其他險種,從醫生、患者兩方面著力,才能更好地解決醫患矛盾這個棘手問題。

醫院“不情願”的選擇

保險理賠金額不足保費,是否該成為醫院拒絕購買醫責險的理由?至少在部分醫院看來,這一理由是成立的。

上述三甲醫院負責人舉例說,該院某年購買醫責險的保費為100萬元,可是最終理賠僅80多萬元,不劃算。

上海另一家二級公立醫院負責人提供的一組數據顯示,從2010年到2013年該院都購買了醫責險,但每一年的保險賠付金額都低於保費,因此,2014年和2015年該院停止購買醫責險。不過,在政府部門的推動下,今年,該院再次購買醫責險。具體來看,2010年-2013年其購買醫責險的保費分別為28.31萬元、28.25萬元、28.31萬元、42.80萬元,相應年份的賠付金額分別為20.10萬元、22.08萬元、22.42萬元、42.30萬元。

這兩家醫院在嘗試過購買醫責險之后,都曾終止,今年在衛計委的推動下,有些不情願地再次購買醫責險。但這一次,兩家醫院的看法發生了一些改變。一方面,在醫責險的推進過程中,江泰保險經紀公司作為獨立第三方參與其中,出險以后理賠速度更快了、理賠程序更簡單了﹔另一方面,今年的賠付率也有所提升。據上述二級公立醫院負責人介紹,其今年購買醫責險的保費為10萬元,截至目前賠付金額為9.50萬元。

不過,另外一家今年尚未發生醫責險理賠的醫院負責人表示,如果今年運行下來結果是保險零賠付,明年還是考慮不要購買了。

記者了解到,將理賠額和保費進行比較的心理在醫院中其實普遍存在,認為保險理賠一定要超過保費才劃算。對此,保險界業內人士認為,這是認識的誤區,但並不奇怪,因為醫院重點關注的是自身的個案情況,而從全行業來看,必須要保証投保率,保險的大數法則才能發揮作用。這也是衛計委等部門對醫責險的投保率提出要求的重要原因之一。

保險如何更好服務於醫療?

無論醫院主動投保還是“不情願”地投保,在醫療風險管理這項大工程中,保險的介入越來越多,程度越來越深,提前介入醫療風險管理,緩解醫患矛盾。那麼,保險該如何更好地服務於醫療事業呢?

上海市衛計委信訪辦主任張帆分享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大約75%的“低風險”專業醫生與幾乎全部“高風險”專業醫生在職業生涯中面臨至少一項醫療失職訴訟,但隻有15%確實由醫療差錯引起,大多是由服務態度以及認識的不足引起的。因此,一個好的糾紛處理團隊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保險經紀公司介入醫療糾紛的過程中,由於其獨立第三方的身份以及專業的服務水平,可以給出讓院方和患者更為滿意的醫療糾紛處理意見,防止惡性事件的發生。

記者了解到,遇到醫鬧,即使醫院沒有過錯也要耗費大量精力去處理,有時還要賠錢來息事寧人。這在過去,並不少見。而根據衛計委今年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不得賠錢息事。”要及時、專業地進行醫療糾紛責任的認定,保險公司及保險經紀公司的參與十分必要,對於應該賠付的,加快理賠進程、簡化理賠流程﹔對於不該賠的,拿出可靠証據,說服患者家屬,無論哪種情況,都可以緩解醫患矛盾,防止事態惡化。

“我們希望找到一種模式,醫療糾紛發生后從現場接待、醫療委調解、鑒定、訴訟,以及理賠,整個過程都由一家公司承保,而且所有的服務費用都在保費內。” 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的醫務處處長孫湛表示,他們經過探索,最終選擇和江泰保險經紀公司合作投保醫療責任險,實踐表明,江泰保險經紀的參與幫助醫院分擔了很多事務,理賠過程加快,避免了事件的持續發酵。

還有不少醫院代表指出,防范醫療糾紛必須做到風險處置前置,保險是重要手段,但僅依靠醫責險遠遠不夠,還應針對不同風險,提供更豐富的保險產品。記者了解到,在上海地區,江泰保險經紀華東分公司聯合保險公司推出的“易安保”計劃涵蓋了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醫務人員執業綜合保險以及患者醫療意外保險,試圖從多個角度覆蓋不同的風險點。

記者還了解到,作為一家三甲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在探索用保險轉移醫療方面走在前列。據阜外醫院副院長李志遠介紹,該院心臟科是高風險、高費用科室,醫療爭論和糾紛也較多,從2003年開始該院就開始探索用保險轉移風險的辦法,到目前為止,約有8萬名患者投保了醫療意外險,投保率約80%。當意外發生,如果醫院有過錯,那麼可以通過醫責險轉移風險,如果醫院沒有過錯,但遇到患者死於並發症等情況時,可以通過醫療意外保險來轉移風險。“通過不同的保險組合,來實現醫院和患者的風險轉移,形成風險共擔模式,大大減少醫療糾紛。”李志遠表示。

(責編:李棟、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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