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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成個人信息泄露五大源頭之一

高健
2016年10月18日07:49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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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賣明星航班信息、清華大學教授被騙、山東准大學生徐玉玉被騙事件……更不要提普通人每天收到的騷擾電話、短信。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成為大數據時代的毒瘤。昨天,海澱檢察院發布調研,公布了個人信息泄露五大源頭——個人、教育機構、汽車4S店、房屋中介機構、銀行。

廢棄的火車票,包裹上的快遞單,填寫的各種問卷調查、會員資料、銀行單據,以及網上軟件注冊……“也許在無意間,我們自己已經泄露了個人信息。”檢察官說。

除此之外,根據近三年案例統計,涉及中小學生的信息或參加資格認証考試的考生信息在交易信息中佔多數。另外,還有大量車主信息、個人房產信息和銀行信息。上述信息交易泛濫,証明學校(或教育機構)、汽車4S店、房屋中介機構、銀行等領域對公民個人信息保密性的監管力度不夠,導致公民個人信息過度採集、擅自披露,甚至擅自買賣給他人。

從信息內容上看,涉及公民身份信息、電話號碼、家庭地址,還包括考試信息、手機通訊錄、手機短信、網絡賬號及密碼、銀行賬戶及密碼、購物記錄、出行記錄等。

信息出售方多通過QQ群發布廣告。信息購買方則通過搜索網站,如百度、58同城等,或加入特定QQ群等方式尋找信息出售方。雙方在線聯系、網絡轉賬。

隨著信息泄露日益嚴重,信息價值愈發“低廉”。“信息商販”在案發后交代,幾年前,一個人的手機號就可以賣3角錢到5角錢,如今,購買來的大量信息按買家需求進行分類,然后再明碼標價出售,平均一條信息僅幾分錢。此前,海澱法院審理的一起販賣學生和家長信息的案件中,罪犯楊某販賣信息200多萬條,前后獲利1萬多元,折合一條信息才大約半分錢。

“信息商販”把公民信息都賣給了誰呢?“主要是業務公司和犯罪團伙。”檢察官指出,如金融產品推銷、教育培訓市場拓展等,都急需客戶資源,而精准的個人信息情況,更有利於這些企業提高市場佔有率。此外,房屋中介、裝修公司、保險公司、母嬰用品企業、廣告公司、教育培訓機構等行業也日漸成為信息購買群體。

同時,個人信息流向的另一個終端是不法分子。當他們通過各種途徑獲取大量個人信息后,極大提高了相關犯罪的成功率。如在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中,犯罪嫌疑人均通過獲取他人身份証件騙領銀行卡﹔在信用卡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獲取他人銀行賬戶信息后通過網絡將賬戶內金額轉出﹔在敲詐勒索案中,犯罪嫌疑人通過獲取的信息冒充黑社會,以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相威脅敲詐勒索財物﹔在一起盜竊案中,犯罪嫌疑人還利用獲取的應聘者信息,冒充面試官騙取面試者信任后,趁機竊走財物。

專家點評

個人維權難 行業缺自律

“面對個人信息泄露的各種漏洞,個人維權幾乎是不可能的。”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銘分析稱,出賣、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侵犯了公民隱私權,然而公民個人無論從舉証還是訴訟成本這兩方面來說,都很難維權。“買房時在一家中介登記了信息,立刻會有大批中介公司或者貸款公司聯系自己。按常理說,這肯定是第一家中介公司泄露了信息,但如何証明呢?”劉銘說,這屬於取証難。另外,我國法律實行填平原則,除非發生次生犯罪,否則僅僅泄露個人信息,並不會給當事人造成多大損失,當事人也不會去打這種無收獲的官司。

對此,檢察官提出,缺乏保密機制是造成個人信息外流的最大漏洞。相關行業要建立嚴格的內部保密制度,嚴格控制移動存儲介質的使用。同時,相關部門和行業要加強網絡信息監管,對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廣告及QQ群實時審查與屏蔽。此外,公民應提高自身防范意識,不隨意丟棄包含個人信息的單據,避免在社交軟件上透露真實身份信息,不貿然參加調查問卷等活動,在公共場合使用無保護或來源不明的WiFi時,切勿進行涉及銀行卡密碼、各類驗証碼等操作。

(責編:李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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