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基金业十大新闻

张筱翠 赵婷

2016年12月26日08:25  来源:中国基金报
 
原标题:2016年中国基金业十大新闻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正式发布,首批产品申报受理。

  9月23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正式发布施行。发展基金中基金(FOF)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借助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选基优势投资基金,拓宽基金业发展空间;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资产配置投资需求,有效分散投资风险,降低多样化投资的门槛;进一步增强证券经营机构服务投资者的能力。

  目前共有19家公司的27只公募FOF产品获得受理。这些产品普遍在11月底至12月初申报,预计未来首批正式获批的公募FOF有望从中诞生。从基金名称来看,首批受理的基金并非全是内部型FOF,不少基金公司如易方达、中融、泰达宏利、海富通、招商、富国和广发等申报的产品是全市场优选型FOF。

  证监会发布两项规定

  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监管

  12月2日,证监会正式下发并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根据风控规定的要求,基金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不得低于负债的20%,调整后的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新规将主要通过净资本指标来限制基金公司子公司相关业务的无序扩张,推动基金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开展私募资管业务。

  基金子公司新规出台,意味着通道业务或将退出历史舞台,基金子公司要寻找转型方向。新规禁止基金母子公司之间、受同一基金母公司管理的不同子公司之间同业竞争,当前基金子公司调整的主基调为按照准备金调整业务,瞄准非标股权、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行及标准产品投资等领域。

  证监会就修订《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8月8日,证监会发布通知,就修订《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保本基金管理人相关审慎监管要求,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投资管理经验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应当具备两年以上混合型或债券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经验,或者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从事股票和债券投资管理工作且担任投资经理两年以上。

  二、加强风险监测,及早解决风险隐患。新增风险监控的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每日监控保本基金的净值变动情况,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及时化解风险。

  三、完善保本基金投资策略相关风险控制指标,降低保本基金运作风险,从严要求稳健资产的投资范围、剩余期限以及风险资产的放大倍数。

  四、适度控制保本基金规模,降低行业风险。明确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保本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金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后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倍(其中保险资管公司为1倍)。同时规定证券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本金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后的总金额的20%计算特定风险资本准备。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募集保本产品。

  五、完善担保相关监管要求,增强担保实效。适度降低担保机构对外担保资产总规模,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审慎选择担保机构,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机构情况进行披露。

  六、做好新旧规则衔接。明确对保本基金依照“新老划断”原则进行过渡安排,相关存续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前不得增持不符合规定的资产、不得增加稳健资产投资组合剩余期限、不得增加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等;相关存续保本基金到期后需要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应当符合修订后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

  《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发布,

  分级基金投资门槛提高。

  11月25日,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该《指引》是在总结分级基金9年来发展情况基础上,对交易监管安排的进一步完善;是规范分级基金运作,完善分级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分级基金投资者教育与风险警示的重要制度安排。

  《指引》一方面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将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定为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要求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强化交易过程中分级基金风险警示;另一方面,还强化了对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方面的要求,明确了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

  为确保相关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及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会预留5个月的过渡期。

  委外资金大举涌入

  年度新发公募基金数首破千只

  今年以来,委外定制基金大量涌现,使得公募基金发行数量不断刷新历史纪录。截至12月9日,年内公告成立的基金数达到1005只,这也是公募基金业19年来首次出现单年度成立基金数破千,年度基金数量增加接近40%。特别是四季度以来,多只百亿级委外定制基金密集成立,推动年内新基金首发规模突破万亿元大关,连续两年新基金首发规模超过万亿元。

  不过,今年以来发展态势迅猛的委外基金热度或将有所降温。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监管层已对有关新基金申报特别是委外基金申报的窗口指导出台,基金公司申报产品不能再“任性”,申报数量和节奏受到控制,委外定制基金披露将更加详细,未来这类基金发行势必会“减速”。此外,伴随着银行理财资金被纳入MPA考核指标,预计未来银行委外资金的规模将会有所缩减。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发布,私募资管业务迎来全面监管。

  经历了2015年A股剧烈震荡,2016年监管层加快对结构化、保本类资管产品的清理整顿力度。7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将2015年3月中基协发布实施的“八条底线”升级为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被业内人士称为“新八条底线”。

  “新八条底线”中,对产品的销售推介、杠杆率、结构化安排等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进一步压缩了结构化资管产品的杠杆倍数,强调信息和风险披露,不能宣传预期收益率,资管计划名称中不得包含“保本”字样。重申禁止资金池业务,不允许不同资管计划混同操作,提高投顾模式门槛。

  一时间,保本、结构化和投顾三大类产品成为整改重点。在新规实施后,结构化产品锐减,投顾类业务直面寒冬,以往由第三方投顾介入的资管业务转而寻找信托通道。监管的强化进一步规范了私募资管业务的合法运行,避免了监管套利,引导行业提高风控水平。

  深港通正式开通

  沪港深基金密集发行成立

  12月5日,深港通正式开通,在资本市场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16年,随着深港通开通、港股崛起、沪港通总额度取消等一系列事件刺激,公募和私募机构积极布局可同时投资三地的基金产品,沪港深主题基金数量大增。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23日,已有59只“沪港深”基金成立(不同份额分别计算,以下同),11月以来16只产品成立,另有3只“沪港深”基金正在发行,2只正在审批。

  在59只“沪港深”基金中,混合型基金占比最大,共有41只;股票型基金有18只。从基金公司角度看,共有30家基金公司成立了沪港深主题基金,其中,前海开源基金公司对沪港深主题基金布局最为积极,已成立的沪港深主题基金有15只,此外,东证资管、富国基金、博时基金和广发基金等也布局了多只产品。不过,部分中小型基金公司还尚未涉足港股市场。

  相比QDII基金,沪港深基金申赎效率高。随着海外配置需求的增加,未来将成为内地投资者青睐的品种。这也预示公募机构未来要加强全球化投资方面的研究和人才储备。

  私募备案收紧

  一批“空壳”私募被清理

  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管理人备案全面收紧。

  新规采取四大举措完善私募备案登记,主要措施包括: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私募应当及时备案产品、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及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申请私募、首次备案产品或重大事项变更等需提交法律意见书;私募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在5月1日和8月1日,分别有1901家、7800家空壳机构被清理。备案新规实施后,累计超过1万家机构已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其中也有不少机构主动弃壳。随着私募监管趋严,私募基金公司设立速度放缓。

  与此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还针对实际情况优化完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和科目设置,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一度升温。

  私募基金一系列监管新规发布

  私募走上规范发展道路

  2016年被称为私募行业监管元年,在违约兑付、跑路事件等大环境下,一年内,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行业密集修订了7个自律管理办法和两个指引,对私募管理人从备案、风控、信披、基金合同、投顾管理、托管、外包、从业人员等多方面、全维度地做出规范,构建了一套“7+2”自律规则体系,形成了全方位的私募监管版图,引导私募行业诚实守信、合规运作。

  从严监管之下,私募机构的备案门槛全面提高,大批空壳私募被清理注销,非法失联私募机构被列入黑名单。明确的行业行为准则和有效的事中事后检测处罚,保障了市场主体间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环境。鱼龙混杂的私募基金业正在发生巨变,行业经历了大浪淘沙般的洗牌,最终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新规对私募基金的投研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成本增加的同时,也为行业迎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不以私募基金管理为目标的私募基金被挡在门外,大型私募逐渐涌现,小型私募举步维艰,或面临淘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12月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参会代表从2015年底之前加入协会的2117家会员中推选产生,经过选举、推荐和特邀的方式,最终产生508名大会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还通过了《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员管理办法(修订稿)》、《会费收缴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按照此前发布的监管新规,担任资管产品投顾的私募管理人需为基金业协会会员,修订《会员管理办法》也将为行业规范提供进一步的制度支持。

  修订后的《会费收缴办法》规定,普通会员的入会费由10万元降低为2万元,观察会员的入会费由2万元降低为1万元。联席会员的会费下限由10万元下调至2万元。同时考虑到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行业的重要性日渐提升,基金销售机构的会费标准上限由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此外,在这次大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现场发表讲话,首次对近期资本市场各种不正常举牌、杠杆收购做出表态。

(责编:章斐然、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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