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频遭“浪漫陷阱”消费者纷纷吐槽趁节涨价

2017年02月15日08:35  来源:金融投资报
 
原标题:情人节频遭“浪漫陷阱”消费者纷纷吐槽趁节涨价

代表浪漫的鲜花成了不良商家宰客的“利器”

金融投资报“3·15”消费维权立体化平台持续火爆

鲜花、美酒、佳肴……在2月14日,这样的浪漫约会往往为情侣所热衷。然而,不少消费陷阱也在此时“蓄势待发”。

 

“随着情人节的到来,玫瑰简直一天一个价。单枝国产A级玫瑰售价已达30元以上,进口玫瑰单枝价格更是飙至百元,如果购买一束,就是数千元。”因为考虑到节日期间玫瑰价格的飙升,成都市民亢先生“聪明”了一把,提前在网上订购了一束玫瑰花送给女朋友,谁知网店店主却一直没有发货,并表示如需发货需补交“节日差价”。这令亢先生颇感愤懑,他通过金融投资报“3·15”消费维权立体化平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既然以原定价格下单成功,商家就该发货,凭什么要补交涨价后的费用?‘节日差价’又从何而来?”

无独有偶,来自天津的马先生同样遭遇到了“鲜花陷阱”,“我从网上订购玫瑰时,图片中展示的花束很大,谁知收到的花束却很小,仔细一看,才发现预定的19枝玫瑰只有16枝。”马先生向金融投资报表示,“而且原本一束鲜花只需两三张包装纸,店家却极力劝说我用包装纸把每一枝花都包起来。这是否算‘过度包装’?”

同样不省心的还有用餐。上海市民周小姐对此进行了投诉。“2月14日,餐厅的菜单上基本上只有各种‘情人节套餐’的选项,消费者只能从中选取高中低档,而且会员卡跟团购券也不被允许使用。”周女士说,“后来我跟老公去电影院、KTV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而且酒店的价格也基本上比平时贵了一倍。虽然大家对此都好像习以为常了,但是我还是想咨询下,商家的这些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事实上,各种形形色色的节日期间,临时涨价已涉及到鲜花、餐饮、出行等方方面面,有统计显示,不少消费者对商家“趁节涨价”难以理解,引发大量纠纷。但是,有物价局人士指出,根据现行价格法规政策,服务行业大部分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需求自主定价。对于已明码标价的市场调节价,更多的还是需要自身“价比三家,自愿选择,理智消费”。

另一方面,对于情人节期间,鲜花市场存在的“偷斤少两”或用国内鲜花冒充“进口鲜花”等问题,法律人士通过金融投资报提示,无论实体店直接购买还是网上订购,一定要详细了解商家的服务条款,并于花的种类、数量、包装、样式和标准,以及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以便于如果发生鲜花没有及时送到等问题可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赔偿标准索赔。另如构成消费欺诈的,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温/馨/提/示

这个“3·15”,请让我们听见您的声音。无论您是在银行、保险、金融理财、房产、互联网消费、证券市场、旅游等等方面遇到何种“闹心事儿”,都可以私信金融投资报官方微信、微博,通过话题—3·15我要爆料—留言评论转发来表达您的诉求,或打进本报 热 线 : 028-86968486、86968487为自己维权。金融投资报将成为您最坚强及最专业的后盾!

(责编:罗知之、李海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