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團”疑似跑路 評級証書誤導投資者

吳昊

2017年02月22日08:16  來源:法治周末
 
原標題:“理財團”疑似跑路 評級証書誤導投資者

資料圖。

“我去年六月投資了‘理財團’,對方承諾今年1月8日返還本金,可至今尚未兌付。我現在身無分文,快開學了,兒子伙食費也不知道從哪裡找來,過完年錢也不剩多少了。”2月13日,被“理財團”套牢的某中學教師李湖(化名)對法治周末記者說道。

“理財團”是安禾財富(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禾財富”)旗下的P2P平台,根據其官網數據,截至2017年2月13日,總成交量為8.71億元人民幣。1月6日開始,“理財團”上的項目發生了大面積逾期支付,直至大年初八(2月4日),“理財團”官網才出面解給出解決方案:將採用質押、變賣資產的方式迅速籌集資金。

然而,隨著投資者維權的深入,他們發現自己所投資的平台,其實際控制人竟然是一名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依據“理財團”2016年第三季度運營報告,平台累計注冊用戶達到25.6萬人,待收本金2.03億元。那麼,此次這位平台實際控制人對投資者作出的承諾又能否如期兌現?

上千投資者維權警方已立案

投資者夏梅(化名)從2015年11月開始投資“理財團”產品,其時收益率約為9%。由於初期所投款項都按時返本付息,於是追加投資,截至今年1月,她先后同投資了31.8萬元。

“理財團”官網信息顯示,公司成立於2014年9月,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安禾財富的法定代表人是代步杰,認繳出資2500萬元人民幣,認繳出資時間為2030年1月。

不過,投資人孫銘(化名)和夏梅(化名)等投資人對記者透露,項目出現逾期后,他們聯系到代步杰時,對方聲稱在安禾財富並無實權,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薛寧,而薛寧同時擔任北京恩派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巨陽太陽能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

法治周末記者欲聯系代步杰採訪求証,不過撥打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為了了解事件進展,法治周末記者加入了一個“理財團”投資者維權QQ群。

據夏梅介紹,“理財團”出現逾期后,投資者便開始向“理財團”客服詢問緣由,並到“理財團”的線下門店中查詢其債務人信息,結果多方核實后發現許多債務人信息均為偽造。投資者籍此向安禾財富施壓。

不過,沒多久,安禾財富各個門店都無人辦公,公司基本處於失聯狀態,隻有薛寧在和投資者打“太極”。

迫於壓力,1月6日,薛寧向維權的投資者承諾,會在1月16日墊付投資者本金。不過,到達約定時間,薛寧又稱原計劃出資的投資人看到負面消息后,猶豫投資了。

投資者李湖(化名)對記者回憶,為了平復投資者的情緒,薛寧先后於1月16日、1月18日向各個“理財團”維權QQ群發了4次視頻,表示自己正在想辦法籌錢。不過,蹊蹺的是,“所有視頻中都沒有薛寧本人出現,隻能聽見‘他’以負責人的身份說話。”李湖說。

2月4日,正值春節剛剛結束,“理財團”發布公告表示,公司受春節導致“信息的取得、溝通和交流不是非常暢通”以致發生逾期事實,並聲明其團隊在積極應對。

然而,此時“理財團”和薛寧的多次食言讓投資者徹底放棄了幻想,2月9日,五十余名投資者代表全國各地1520名投資者向警方遞交了報案資料,當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以涉嫌集資詐騙對安禾財富立案偵查。

投資者報案后,2月18日,“理財團”官方公告上出現了一條沒有落款和署名的通知,稱其募集到一部分資金,准備一周后發放,2月20日,據多位投資者反饋,他們尚未收到“理財團“還款的消息。

從2月16日開始,法治周末記者曾多次撥打了“理財團”公布的所有聯系電話,其中,除總機可以打通,但無人接聽外,其他電話則均無法打通。據多位投資人透露,如今代步杰與薛寧所有已知的聯系方式都已失效。

負責人竟為失信被執行人

多次向用戶承諾還款、卻多次爽約,這並不是薛寧首次食言。

法治周末記者調查發現,最高人民法院官網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系統顯示,2016年8月12日,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的一份金額為53264余萬元人民幣的已生效法律文書將薛寧列為被執行人(未顯示該法律文書類別),在“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一欄顯示為:全部未履行。

對於未履行的情形,該系統也作出了具體解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確定義務。”原來,依據通俗的說法,安禾財富的實際控制人薛寧其實是一名“老賴”。

“合同上的乙方一欄隻有安禾財富公司名稱,沒有顯示其法定代表人是誰,要不是出事,我們都不知道實際控制人是薛寧。難道相關機構都不審查他們的信用情況嗎?”被“理財團”套牢的投資者孫銘(化名)對法治周末記者說道。

記者了解到,像銀行、保險、証券等金融機構,由於牽涉公眾資金安全和金融業的穩健運行,對於法定代表人、董事以及對公司經營管理具有決策權,或對風險控制起重要作用的高級管理人員,監管部門對其任職資格都有嚴格的要求,並有相應的審核程序,因此失信被執行人不可能成為持牌金融機構的高管。

不過,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網貸平台成立時,對平台負責人沒有審查程序,依據監管部門的最新規定,也隻需按要求披露其相關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信息。

P2P網貸獨立評論人羿飛指出,網貸平台在工商注冊時一般被定義為信息服務機構,而不是金融機構,所以在工商注冊時,網貸平台隻要具備信息服務的經營范圍,就可以經營網貸平台。

“這也是這個行業混亂的原因之一。因為如果將網貸平台定義為金融機構,就涉及到頒發金融牌照的問題,由於我國監管機構多年來一直摸不透P2P網貸行業,如果頒發牌照,那麼監管部門就要承擔起監管責任,一旦平台出現跑路,監管部門很有可能會被指責監管不力。”羿飛說道,目前,我國還沒有任何一家機構,對網貸平台的負責人有審查的義務,而相關協會、第三方機構所公布的信息,也僅限於網貸平台提供的信息。

投資人輕信信用証明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很多投資者之所以信賴“理財團”,還在於其獲得了很多信用評級証書。

李湖及多位投資者提供給法治周末記者的資料顯示,從2014年12月正式上線運營開始,“理財團”曾先后獲得《可信網站驗証單位》《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會員》等証書。而記者了解到,“理財團”宣稱加入的“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其實是被民政部點名的山寨社團。

此外,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先后為“理財團”頒發了4個証書,最早的是2014年12月13日頒發的《企業信用評級AAA級信用企業》和2014年12月23日的《中國互聯網電子商務誠信示范單位》。也就是說平台成立當月,就得到協會的評級証書。

“當初在介紹中看到‘理財團’有各種各樣的信用評級証書,這才相信他們,怎麼這些信用評級証書也不靠譜呢?”李湖道出了很多投資人的困惑。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是否向“理財團”頒發過這些証書?這些証書的效力如何?2月18日,法治周末記者聯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進行採訪,不過多次聯系無果,記者隨后依據其官網郵箱發送了採訪郵件,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羿飛認為,這些証書只是網貸平台為了取得投資人信任而作出的一種征信手段,這些証書的有無並不能代表平台是否安全,只是為了吸引迷信這些証書的人們的一種手段。

“這種証書多是網貸平台‘捐來’的,一些民間協會甚至會明碼標價某個証書要捐多少錢,隻要網貸平台捐了就會向其頒發對應証書。”弈飛透露。

上海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陳劍平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表示:“民間協會的評級是沒有評級效力的,因為民間各種協會不是正規的信用評級機構,沒有確定的信用評級標准,只是對於所謂受評單位過往工作的一種獎勵式的評價﹔此外,即使是評級機構的評級,也僅代表評級時,該機構對網貸平台的信用等級的看法。”

陳劍平表示,評級是一項非常嚴謹的活動,需要具備嚴格的評判標准,比如,某些數字在特定時期內是否達標等數據,這些數據對於網貸平台來說,可能會因為牽涉其自身核心利益,而不向外界透露。

(責編:羅知之、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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