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月减税红利持续释放 营改增打“报好税”战役

2016年06月02日08:58  来源:证券日报
 
原标题:首月减税红利持续释放 营改增打响“报好税”战役

  自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今时值满月,6月1日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期,这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场战役”正式打响。

  6月1日上午9点05分,长沙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沙市雨花国税局通过电子申报系统,顺利提交湖南首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申报表,成功申报税款13.49万元,成为湖南省首个申报成功的营改增试点企业,这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月纳税申报工作顺利起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6月1日,在打响“报好税”第二场战役的同时,作为第三场战役“分析好”的准备工作也将相继展开。这两场战役都是比“开好票”更为艰巨的“硬战”。

  营改增之后,对于餐饮企业来说,税负相比营改增之前明显下降了,使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了税收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红利。

  广州市海晏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刘国庆表示,“如果我们认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餐饮业适用税率6%,比原来营业税税率5%还升高了1个百分点,我们企业可就没有什么利润了。”

  根据刘国庆提供的2015年公司经营情况,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为他算了一笔营改增的明白账。

  “假设你们企业一年的营业收入为540万元,根据实际财务数据的比例测算,撇除暂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杂项,其中应有180万元的场地租金、18万元的水费、36万元的电费、12万元的煤气费以及能够取得进项发票的14万元农产品原材料。按营业税率5%计算的应纳税额为27万元;营改增后,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场地租金、水费、电费、煤气费和有进项发票农产品的税金都能作为进项抵扣,实际只需缴税13.25万元,实际税负为2.45%,低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91%的税负,和营业税相比,税负降幅更高达50.93%。也就是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负减轻过半。”上述税务工作人员表示。

(责编:田原、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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