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连续三年不分红 深交所追问是否合规

2016年05月10日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粤宏远A连续三年不分红 深交所追问是否合规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日前对粤宏远A发出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中存在的多处问题予以书面回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粤宏远A连续三年未分配利润为正却不分红,深交所对此提出质疑。

  公司2015年度财报显示,报告期内,粤宏远A的联营企业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为零。深交所要求粤宏远A说明贵州鸿熙取得的煤炭行业相关资质、业务经营模式、主要资产情况、未实现净利润的原因、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情况、相关资产是否列入公司合并报表及其合规性,并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深交所同时关注到公司在煤炭业务方面的一起诉讼。2015年1月27日,粤宏远A与易颖、金荣辉签署《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但易颖、金荣辉未按约定移交孔家沟煤矿的产权,并擅自生产,粤宏远A就此起诉易颖和金荣辉。问询函指出,请公司结合贵州煤矿兼并重组政策,说明上述事项对子公司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下属核桃坪煤矿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合规性。

  粤宏远A年报显示,2015年度公司亏损9884.4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4.43%。深交所要求粤宏远A结合行业周期和主要竞争对手经营情况、自身经营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变化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说明发生亏损的原因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深交所还关注到公司2013-2015年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公司三年间未进行利润分配,要求公司说明未进行利润分配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三年股东回报计划相关规定。

  粤宏远A还存在供应商过于集中的问题。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粤宏远A按预付对象归集的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占比为66.48%。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特点、所处行业等说明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以及公司防范供应商集中风险的措施。

  此外,深交所还请公司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的前五名单位名称、金额、款项性质等,并说明该等单位与公司、公司董高监、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深交所还对公司营业外支出、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等多方面进行了问询,并要求公司就上述所有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严翠)

(责编:田原、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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