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七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工作

2016年04月29日17:01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 (吕骞)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主任陈自强29日表示,下一步,在私募基金监管方面有七方面的工作:1、推动尽快出台私募基金监管条例;2、尽快修订并发布私募办法;3、指定出台私募基金信息统计和指标监测;4、加强对私募基金的事中事后监管;5、指导基金协会加强私募基金监管;6、配合地方政府加强非法私募基金的排查;7、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投资者教育。

陈自强还表示,下一步要遵循统一监管、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以差异化监管的路径开展日常监管。统一监管是要将私募证券、私募股权等各类私募纳入监管,实行统一的功能监管。对证监会监管的证券公司等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统一监管,适度监管就是不设行政审批,实行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监管和自律主要从信披入手提出底线监管要求。组织现场检查,对长期没有展业的机构注销登记,在差异化监管方面,在不同类别的基金在托管机构的资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差异探索,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还需不断总结和完善,对股权基金将关注资金募集的合规情况。

此外,中国私募基金行业机构多增速快,整体实力不强,有产品的将近8500家,平均规模是2.7亿。最突出的问题是非法集资的风险,非法集资高发态势没有根本逆转,有些私募资金变相公募,变相降低投资门槛,违规保本保收益有些私募从业人员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部分私募基金备案不真实不准确。对私募基金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一季度涉非法集资备案登记私募基金规模5.7亿,投资者1700多人。

(责编:吕骞、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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