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的退市制度

戴小河

2016年10月24日08:5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海外的退市制度

  退市制度在证券市场发挥着“过滤器”的作用。其中,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退市制度较为完善。

  纳斯达克市场包括三个层次: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以满足不同层次企业的需求。纳斯达克根据不同市场制订了不同的持续上市标准,满足不了标准上市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葛晓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持续上市标准包括量化标准和非量化标准。这三个市场的非量化标准大致相同,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的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发行人不能及时向公众股东发布年度、半年度、季度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侵犯公众利益;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不够;公司没有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对股东权利进行限制;上市公司没有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纳斯达克强制退市采取聆讯制,给予强制退市公司逐级上诉的机会。聆讯制提供了上市公司更多的缓冲机制,提高了退市过程的透明度,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监管者犯错的可能性。

  公司从纳斯达克交易所退市以后,即和交易所解除了上市合约关系,交易所对这些企业不承担任何义务,企业要自寻出路。但上市公司退市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成熟资本市场出于保护投资者的目的,企业退市往往不是一退到底,而是给予退市企业较多选择。退市后的具体去向往往和企业退市原因有关。纳斯达克退市企业主要有几种去向:如果因转板原因主动退市,企业的去向则是新的交易所,例如纽交所等;企业因私有化原因退市,则企业将私有化为私人公司。如果企业因不符合交易所要求而被强制退市,则企业退市后可能进入流动性和信息披露程度较低的场外市场。(戴小河)

(责编:吕骞、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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