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被调查股价跌逾6% 律师: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2016年10月21日07:40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 (吕骞)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粤传媒(002181)20日股价大跌6.14%,律师称受损失投资者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19日晚,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代码:002181)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粤传媒还同时发布了《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受立案消息影响,10月20日粤传媒股票日跌幅高达6.14%,收盘价为7.8元/股。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如果证监会认定粤传媒信披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起诉。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在2016年10月19日前买入粤传媒股票(002181),并在2016年10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律师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粤传媒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处罚决定公布,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损失。

(责编:吕骞、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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