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金融
人民网>>金融>>正文

“为官不为” 公职人员上班追星把办事群众撂在一边

吴迪

2015年12月03日07:16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讯(记者 吴迪)近日,朝阳区查处了3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案件,7名违纪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北京纪检监察网昨日通报了相关情况,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上班追星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案件1:监管不力致虚报冒领养老券

  2012年至2014年间,朝阳区安贞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爱武、周晓利用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领取发放养老券过程中,虚报冒领养老券套取财政资金92.4万元并据为己有,上述二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指导科科长李孟才、朝阳区安贞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广然在工作中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朝阳区监察局给予李孟才警告处分、给予马广然记过处分。

  案件2:未及时制止违法施工致安全事故

  2015年3月31日,北京盛德利华商贸有限公司在朝阳区平房乡健博润彩家具城东侧配楼进行临时加固作业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北京市隆华商贸公司在履行朝阳区平房乡农工商总公司职能过程中,未能有效监管并制止事故发生地的违法施工行为,公司总经理蒋学全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存在失职行为。朝阳区监察局给予蒋学全警告处分。

  案件3:上班追星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2015年4月17日下午,娱乐明星王某到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大厅办理业务。在此期间,该中心多名工作人员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现场尚有大量群众等待办理业务的情况下,在工作区发生围观、拍照、索要签名等追星行为,严重影响了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在王某办理完业务离开后,经办王某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妥善保管工作信息,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某的照片,也造成窗口外多名社会人员同时拍照,并被媒体网络上曝光,造成了不良影响。朝阳区纪委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分别给予该中心工作人员刘珍依、韩婷婷、李楠警告处分。

(责编:李栋、李海霞)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