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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双城记”:伦敦贵阳共话机遇与挑战

2015年10月25日17:27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手机看新闻

10月24日,英国著名众筹平台Syndicate Room首席投资官James W·Sore进行圆桌对话。(人民网 王钦摄)

人民网贵阳10月25日电 (记者王千原雪)一个有着百年金融行业发展历史,一个意在打造世界众筹之都。今日在贵阳举办的2015世界众筹大会众筹之都高峰对话——伦敦·贵阳国际众筹论坛上,来自伦敦与贵阳的众筹行业创客、投资人、商会及法律界人士代表,就跨境股权众筹市场的机会与挑战进行了讨论。

英国众筹行业发展起步较早,2014年3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在众筹行业法律监管、合格投资人制度约束、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等方面都较完善。2011年众筹行业在我国出现,由于国内投资人成熟度较低、股权众筹行业信息披露标准不清晰等原因,导致国内众筹发展相对缓慢。

英国Syndicate Room众筹平台首席投资官James W·Sore介绍,政府希望对投资平台进行有效监管,同时政府在参与投资过程中拥有话语权,这是中英在众筹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共同之处。James认为,2014年英国有15个平台针对不同市场开放,贵阳如果愿意尝试设立不同市场的众筹平台,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鉴于司法系统复杂,众筹很难在英国做大,而中国的众筹行业发展刚刚起步,有很多可运用资源,政府的支持是贵阳发展众筹行业最大的优势。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研究员黄运成指出,中英众筹最大的不同就是中国的人口众多,中小微企业众多,市场需求量更大,市场更广泛。其次,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仅仅20多年的时间,英国有百年金融历史,有成型的法规体系及投资人文化方面的沉淀,我们目前在法规体系方面尚不完善。“面对最近几年互联网形式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法规制度很不适应。如果没有完整的法规制度做基础保障的话,市场长远发展就会有问题。”黄运成说,法规不能在实践之前,只能在实践之后,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贵阳摸索和探索,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跨境股权众筹市场合作可能面临的障碍,英国铭瑞律师行众筹法律权威专家Dona Ardman认为,技术和法律方面尽职调查差别可能成为阻碍。技术方面,英国的众筹监管趋向于不让小公司快速获得资金,这样才有利于小企业长足发展。法律方面,监管条例的不同,监管方、适当投资者认定、机构投资者认定、信息披露、货币兑换等都是我们需要看到的障碍。但只要双方有强烈的合作意愿,相信任何障碍都能够顺利沟通解决。

(责编:吕骞、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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