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长江总水量的25%、黄河总水量的49%、澜沧江总水量的15%都来自这一地区,每年向下游供水596亿立方米,被誉为“中华水塔”,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制高点和平衡点,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战略地位。支持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保护好中华民族的精魂血脉,这是青海银行业发展的最大价值、最大潜力和最大责任之所在。围绕三江源的保护,大力发展水塔金融,就是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银行业改革发展稳定,通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特色金融、民生金融和平安金融,不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有效促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
打造“水塔”金融的价值体系。发展“水塔”金融,应致力于培育“水塔”金融的文化理念和价值体系,引导银行业以生态文明理念特别是把支持保护好“中华水塔”作为改革发展的价值准则和利益取向,把握好银行业务发展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平衡点、全局价值与局部价值的平衡点、长期价值与短期价值的平衡点,致力于培育“水塔”金融的文化理念和价值体系,形成发展“水塔”金融的内生动力。一是发展“水塔”金融是国家战略和银行转型发展战略的统一。青海地处青藏高原,集西部、民族、贫困地区于一身,省情特殊、责任特殊、任务特殊,是国家极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青海发展的优势是生态,潜力在水资源,发展“水塔”金融,既是落实国家和地方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必然选择,更是银行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水塔”金融,顺应了国家和地方加速绿色发展的时代潮流,顺应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趋势,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必将实现银行业自身的转型发展。二是发展“水塔”金融是支持经济发展和防控风险的统一。青海经济结构偏重、偏粗、偏短,银行发展同质化严重,金融资源在“两高一剩一资”领域大量聚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面临陡然增大的经济结构调整风险、政策调控风险和市场风险,环境风险有可能会成为诱发区域经济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就是要防范环境风险,实现绿色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发展水塔金融,把握进军绿色经济和环保产业的企业项目机遇,既是支持经济发展的需要,又是防范风险的需要;既能有效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能降低商业银行的环境风险。三是发展“水塔”金融是优化信贷结构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统一。新常态下经济结构深度调整,金融需求必将随之发生变化,金融结构也必将随之调整;金融结构主动调整,也必将助推经济发展方式的加速转变。发展“水塔”金融,战略性调整金融结构和配置方向,将绿色信贷的理念、标准和方法贯穿到化解产能过剩的全过程,确保金融资源向符合技术升级、碳排放约束、绿色标准的领域配置,从而引导社会资金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的领域流动和集聚,实现绿色发展。
打造“水塔”金融的组织体系。在当前青海银行业机构数量少、业务规模小、竞争不充分、机制转换缓慢、还不能适应新常态下金融需求的现实情形下,打造“水塔”金融,必须坚持供给领先的金融发展模式,强化政策性金融扶持,完善商业性金融支撑,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完善银行业组织体系,发挥鲶鱼效应,确保有效的金融资源供给,激发市场活力,激活金融需求。一是建立强有力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引进中国进出口银行在青海设立分支机构,发挥其在进出口贸易融资方面的优势,促进进出口贸易发展。继续发挥好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功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发展政策性金融,特别是三江源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牧区生态开发和生态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完善专业化特色化的商业银行体系。指导商业银行按照水塔金融的本质属性,来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创新产品体系;继续引进有特色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探索申请设立以生态环保、绿色信贷为业务定位的民营银行;争取开展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试点;三是发展基础性的普惠金融体系。引导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下沉机构网点,恢复和增设具有有效贷款功能的县域分支机构;完善社区金融服务网点;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深化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积极发展资产业务,加大邮储资金回流县域力度;改革银行业务治理,推进专营部门改革,促进业务发展。针对牧区地广人稀、牧民居住地流动性强的特点,通过流动金融服务车、金融大棚车等方式实施追随式金融服务,同时加强行政村电话银行布设,争取用2年时间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打造“水塔”金融的结构体系。发展“水塔”金融,在总量上,应引导金融机构机构统筹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键点,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保证金融供给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在结构上必须统筹兼顾,逐步优化:一是围绕“三区”战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银行业紧紧围绕青海省“全力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战略实施,增强对青海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新能源、新材料以及青海100个工业重大技术进步项目和100个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加强与政府及企业的联系、联动、联合,实现信息共享,为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提供配套金融服务,一方面大力支持退牧还草、封山育林、湿地建设、水污染防治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另一方面积极支持承载生态移民的小城镇建设,同时积极扶持藏区特色产业和高原生态旅游业发展,以促进搬迁牧民创业就业,实现稳定转移和生态可持续保护。二是围绕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金融。通过大力发展银团贷款、产业链融资、产业园融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保证全省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资金需求,支持特色农牧产业、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三是围绕农牧小微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研究制定《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指导意见》,从制度上对金融扶持“三农三牧、小微企业、创业助学、扶贫攻坚”作出系统规划。建立普惠金融发展机制,选取农牧区银行网点,启动“双基联动”合作贷款试点,通过农村基层党支部成员与基层银行工作人员双向兼(挂)职,信息互通、服务互动,把基层党组织的信息、组织、行政资源优势与基层银行的资金、技术和风险管理优势对接,使基层党组织服务农牧民有新的抓手,银行开展“三农三牧”金融服务有新的平台,真正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信贷补短工程,每年在全省选取存贷比最低的10个县域的10家银行业机构,督促其制定存贷比补短计划,明确责任和贷款承诺,重点监测,定向考核,逐年提升县域存贷比,引导资金回流农牧区。
打造“水塔”金融的创新体系。在新常态下,金融监管环境日趋严格,市场竞争压力日趋增大,金融需求发生显著变化,银行增长方式和动力转换。发展“水塔”金融,必须主动适应新常态这些特点,紧密结合青海的实际,鼓励和支持金融业围绕生态文明、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推动形成一批发展“水塔”金融的制度安排、管理机制、业务流程和服务产品。一是推进制度创新。指导银行业机构根据银监会监管政策、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规定,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制度,结合三江源的生态保护和青海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制定专门的授信制度,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授信政策。三是推进管理创新。督促银行业机构把生态环境和社会责任融入到前中后台的各个环节,把水塔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纳入银行发展战略、公司治理、业务治理、内部控制、市场定位、信息科技、绩效考评,增强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推进流程创新。指导银行业机构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特别是要把生态文明和绿色环保的理念,贯穿于贷款调查、评级授信、项目评估、审查审批、合同签订、提款审核、贷后管理、质量分类全过程。四是推进产品创新。指导银行业机构针对青海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中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发展银团贷款,针对青海盐钾、油气等传统特色支柱产业发展产业链融资,针对冬虫夏草、枸杞、沙棘、牛羊肉等高原特色农牧业以及高原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创新金融模式和产品,逐步改善贷款结构和质量。
打造“水塔”金融的风控体系。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青海金融业的发展,除面临一般商业银行共同面临的风险外,最主要、最严峻的风险是生态风险和环境风险。所以,发展“水塔”金融,也必须建立有效的的风险控制体系。一是建立有效的风险治理机制。商业银行要建立具有水塔特色的全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全流程、全覆盖、全审慎。特别是法人机构,必须明确董事会的风控责任,明确风险偏好、风险限额。二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对信贷客户实施分类管理,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尽职调查审查,了解其环境与社会风险状况、潜在影响以及历史信息,严格绿色信贷分类标准,保证分类结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在严格绿色信贷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绿色信贷一票否决制,积极支持环境友好类项目,加强对观察类、整改类项目的关注跟踪,对高危环境风险项目坚决清退。四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与环保、监管、新闻媒体、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沟通联系,完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预警机制,提前识别客户环境与风险要素,主动控制,积极缓释,规避环境风险和声誉风险。五是建立有效的风险缓释机制。通过推动设立三江源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建立绿色保险与绿色金融联动的机制等措施来缓释风险。通过加大信用环境整治力度,加大对失信废债者的惩戒力度,来推动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打造“水塔”金融的评价体系。发展“水塔”金融,必须认真落实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及信贷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制度,定期通报评价结果,完善激励和惩戒措施,提高监管部门信贷政策窗口指导的有效性、权威性,增强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环保产业的执行力和责任感。一是建立内部考核机制。指导银行业机构建立绿色信贷管理机构、管理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流程,确保绿色信贷政策的落实;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责任制,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做到专人专岗;强化对绿色信贷的财务支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信贷培训,奖励在绿色信贷业务拓展、产品创新方面表现优秀员工等;制定惩戒手段,对违反绿色信贷各项制度要求的进行严格惩戒,酿成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要追究责任。二是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指导银行业机构制定针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分类,相关结果应当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在贷款“三查”、贷款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的风险管理措施。三是建立监管激励机制。加强对银行业机构绿色信贷自我评估的指导,结合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全面评估银行业机构的绿色信贷成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评估结果作为银行业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打造“水塔”金融的监管体系。发展“水塔”金融,应正确处理保生态与稳增长的关系、调结构与控风险的关系,特别是要把化解产能过剩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突出风控重点,明确风控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一是强化监管的针对性。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加强大客户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产能过剩行业信贷风险、信托项目风险、操作风险、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防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工作,提前做好多种可能情形下的策略储备,使可能出现的风险得到及时化解。二是强化监管的前瞻性。建立青海银行业季度风险分析例会制度,每季末召开由各银行业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青海银行业季度风险分析例会,及时研判青海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风险形势,针对可能遇到的风险,前瞻性地制定风控措施,防止发生风险。三是强化监管的审慎性。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银行业机构切实强化内控,堵塞漏洞,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地方法人机构的战略治理、公司治理、业务治理、资本治理,促使其固本强基、良性发展。密切关注产能过剩和地方政府债务治理中的银行债权保护,强化大客户与集团客户风险的监测处置,建立青海银行业支持企业脱困发展债权联席会议制度,注意加强银行业与政府、企业的信息沟通和联动联合,注重引导银行业在经济下行期抱团取暖、同向发力,防止个别银行抽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条断裂,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打造“水塔”金融的政策体系。“水塔”金融的核心指标是绿色信贷,发展绿色信贷并非商业银行从纯商业角度出发而发生的商业行为,其中还包含着履行社会责任的因素。大力发展“水塔”金融,把商业银行打造成绿色银行,应出台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政策,以增强银行业机构的内生动力。一是建议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政策。对绿色信贷覆盖率和增长率超过一定比例的银行业机构给予财政定向补贴或者是所得税、营业税减免,以激励银行业机构加大“水塔”金融的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同时引导带动经济结构的调整。二是建议实施差异化的货币政策。对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业务执行低于基准利率的政策,所产生的利差由中央财政补贴。对绿色信贷覆盖率和增长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法人银行业机构,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三是建议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借鉴三农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经验,以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为基础,发行绿色金融专项债,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关于风险权重计量,对绿色信贷业务适当放宽风险权重标准。把绿色信贷实施成效纳入银行监管评级要素,对完成考核目标的机构,在评级时给予加分;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机构,在评级时给予减分。在不良贷款方面,推动建立绿色信贷不良贷款尽职免责制度,适度提高绿色信贷不良贷款容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