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率下调三焦点:下调什么?待遇变化?如何调?

李劲峰 刘硕 吕昂

2016年04月15日08: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超过12个省市陆续出台降低社保费率措施。此次社保费率下调主要涉及哪些险种?费率下降待遇是否会降低?未来继续下调费率的空间在哪里?记者多方采访业内人士和专家,解读社保费率下调三大焦点。

  焦点一:

  社保“五险”哪些费率在下调?

  目前,我国俗称的职工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类。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降低社保费率,而且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北京、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天津还提出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上海宣布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从1.5%下调到1%。业内人士指出,此轮社保费率下调,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的原因,一方面是去年国务院常务会就明确要求下调这三项保险费率;另一方面,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基金目前各地普遍收大于支、结余较多,因此适当下调费率不会影响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上海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下调社保费率,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企业的单位缴费部分从21%下降到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从11%调整为10%。杭州拟对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每年临时性减征1个月。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测算,仅杭州主城区,此举一年将减收近10亿元医保基金收入,相当于降低费率1个多百分点。

  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说,上海、广东等地区属于劳动力流入地。大量农民工都在务工地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回保险待遇支付地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以及统筹账户中部分比例基金,因此给上海、广东等地留下不少结余,因此具备下调空间。而不少劳动力输出大省,基金收入相对较少,支付压力较大,由此降低缴费比例空间不大。

  焦点二:

  社保费率下调是否会使待遇降低?

  上海市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当地三项社保费率调整政策时明确表示,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相关保障待遇水平还将根据国家部署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

  据业内人士介绍,当前“五险”基金征收与待遇发放两者并不直接挂钩。社保待遇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计发或报销管理办法,除部分基础养老金待遇外,其他社保待遇与缴费费率高低并不直接相关。记者采访发现,当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主要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而医保报销主要与报销范围与报销比例相关,均不涉及缴费费率因素。因此,只要现有社保待遇发放标准不改变,后期待遇就不会受到费率调整影响。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考虑到维护参保人依法享有的保障待遇,在一些统筹地区阶段性地适当降低费率并且主要是适当下调单位费率的情况下,在当期征缴收入大于支出或依靠财政补助或动用基金累积结余可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条件下,可以不降低个人的有关险种的保障待遇水平。

  焦点三:

  社保费率下一步怎么降?

  一些地方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不少地区职工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基金常年收不抵支,因此这两项保险缴费费率降低的难度较大,需要全国统筹协调推进。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一些受访专家表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意味着今后“五险一金”将精简为“四险一金”,同时也将为医保费率下调创造空间。当前生育保险覆盖面并不高,且各地生育保险基金普遍还有结余。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将扩大生育保险缴费面,基金结余调节用于医疗保险支出,而且两项保险合并也能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金维刚表示,目前人社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人口结构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以及积累结存状况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这次全国统筹还不可能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因此,在该方案出台并实施之后,全国各地养老保险费率的统一还需要经历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据了解,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办法,目前也已列入相关部门今年的工作计划。

(责编:李栋、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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