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增加试点

2016年01月27日18:06  来源:人民网-保险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27日电 (张文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得到扩大。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会上表示,截至目前,试点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参保老人的高度评价。2016年要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目前,已有广东、北京、上海、湖北四个试点城市。

据了解,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2014年6月,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年3月,幸福人寿的首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试点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黄洪总结了现有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情况,他指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等文件要求落到了实处,探索出了一条养老融资的新路,为有房产但养老资金不足的老年人增加了一种养老选择,使老年人的“死钱”变成了“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还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得到了参保老人的充分肯定。

此外,试点的运作还逐渐澄清了社会公众原有的模糊观念和一些错误认识,普及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知识,扩大了社会影响。在缺乏经验借鉴的情况下,通过沟通协调,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控体系,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奠定了基础。

由于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属于“摸着石头过河”,虽然总体运行平稳,但也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黄洪强调,特别是由于该项业务是一项将反向抵押和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业务,除传统保险业务所需面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需要应对房地产市场波动、房产处置等风险挑战,每单业务的成本和承保周期都远超过传统保险业务。此外,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还要继续优化,市场主体还有待增加。

据保监会数据,截至2015年底,参与试点的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与45户家庭62位老人签订了投保意向书,完成承保手续的29户38位老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老人29位;参保老人平均年龄70.5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8465元,月领金额最高的是上海一位76岁的单身女性老人,月领额达到19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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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在该模式下,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责编:张文婷、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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