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助推脫貧攻堅的優勢及建議

2017年07月04日15:50  來源: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原標題:農業保險助推脫貧攻堅的優勢及建議

  在當前政策性農業保險保成本、保產量的基礎上,鼓勵保險機構針對貧困地區開發保價格、保收入的農產品價格保險和特色農險產品,切實提高對貧困地區生產力保護。同時,充分利用WTO“綠箱”規則,進一步擴大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規模和范圍,特別是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業保險的專項支持力度,減輕貧困地區地方財政配套壓力,免除貧困地區農戶自繳保費。

  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將壯大新產業、新業態作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對農業保險助力農業現代化發展提出了新要求。今年1至3月,產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2402.13億元,同比增長11.50%,產險業務中,交強險原保險保費收入443.98億元,同比增長4.16%﹔農業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94.34億元,同比增長33.44%。2016年農業保險向4576萬戶次的受災農戶賠款支付了348億元,同比增長33.9%。由此可見,農業保險原保費收入增幅遠高於行業整體水平。承保農作物190多種,玉米、水稻、小麥三大口糧作物承保的覆蓋率已經超過70%。

  從上述統計數據不難看出,農業保險助推脫貧攻堅的優勢不斷顯現,主要體現在:首先,保險機制可構筑農業生產風險屏障,有效保護農村貧困地區生產力,助力解決群眾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問題。據統計,我國因各種自然災害致貧的佔到貧困成因的20%,通過完善農業保險保障,使農戶受災后得到及時賠付,能夠有效降低農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的風險,增強農民脫貧致富動力。

  其次,保險機制可織密社會保障安全網,提高貧困人口健康服務可及性,助力解決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因病致貧是困擾脫貧的第一大因素。因此,引入保險機制完善醫療救助體系,把最困難的群眾“兜起來”,可有效解決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再次,保險機制可提升金融資源配置效能,支持貧困地區特色產業和優勢產業發展,增強貧困群體再發展能力。保險可發揮保障功能和增信優勢,撬動信貸資金,有效緩解貧困群體借款難問題,創造有利於“造血式”扶貧的金融環境,在產業扶貧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如:人保在部分縣(市)探索的“保險+貸款”金融扶貧模式,與地方政府開展聯辦共保,有效利用扶貧資金,開發推廣特色農業保險和成本價格損失保險,成為地方政府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實施精准扶貧的助推器。

  最后,保險機制可促進地方政府投融資機制創新,支持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增強欠發達地區發展后勁。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是當前金融扶貧的重要環節。在廣東,人保探索的粵東西北振興發展股權基金模式,將省市兩級政府信用和金融央企市場信用相結合,將高等級的信用向下延伸增信,有效改善了欠發達地區融資條件,打破了地方經濟“越窮越沒金融資源”的融資瓶頸,為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市自力更生探索內生發展道路、實現追趕與跨越提供了有力地金融支持。

  基於農業保險助推脫貧攻堅的優勢,為充分發揮保險功能,完善精准扶貧機制,服務推進國家扶貧開發戰略,筆者建議:一是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保障體系,把精准扶貧落實到發展生產上。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今年在13個糧食主產省選擇部分縣市,對適度規模經營農戶實施大災保險,調整部分財政救災資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險理賠標准,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以持續穩健的農業保險助力現代農業發展。農業是風險較多的產業,除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外,還有產品安全風險。為此,在當前政策性農業保險保成本、保產量的基礎上,鼓勵保險機構針對貧困地區開發保價格、保收入的農產品價格保險和特色農險產品,切實提高對貧困地區生產力保護。同時,充分利用WTO“綠箱”規則,進一步擴大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規模和范圍,特別是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業保險的專項支持力度,減輕貧困地區地方財政配套壓力,免除貧困地區農戶自繳保費。

  二是進一步創新救助資金發放方式,把精准扶貧落實到防止因病致貧返貧上。進一步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為困難群眾提供商業醫療救助保險,改變傳統按人頭平均發放救助資金的方式,借助保險公司的專業能力,將救助基金支付給那些看病后自付比例較高的貧困人員,扭轉過往醫療救助基金大量結余狀況,提升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率,防止群眾因病致貧返貧。

  三是進一步加大推廣農村銀保互動機制,把精准扶貧落實到打通金融支持上。明確農業保險保單質押的法律屬性,激活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鏈。在貧困地區復制推廣“農戶+財政+保險+銀行”模式,面向貧困群體提供免擔保、免抵押的小額貸款保証保險。在發展貸款保証保險的基礎上,支持保險機構以自有資金或募集社會資本,採取助貸模式或專項基金等方式,直接投向“三農”,強化對貧困農戶資金支持。

  四是進一步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模式,把精准扶貧落實到支持欠發達地區基礎設施建設上。更加重視發揮保險的資本融通功能,把保險資金運用作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鼓勵通過債權、股權投資基金等形式,為欠發達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提供穩定、可持續、低成本的長期資金支持。(陳妍)

(責編:張文婷、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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