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整治银行代销业务

姜樊

2016年05月16日08:04  来源: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记者 姜樊)日前,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产品的范围,并规定除政府债券和实物贵金属之外,商业银行只能代销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银监会表示,近年来,银行代销产品种类逐步增多,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商业银行在代销业务中出现了误导销售、未经授权代销、私自销售产品以及与合作机构风险责任不清等问题。

  根据《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对代销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不得代销未经合作机构确认合规或未列入合作机构审批名单的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已经销售但不符合《通知》规定的代销产品,应在产品到期或兑付后结清,不得继续销售。

  在百姓购买理财产品时,为了防止销售人员私自销售产品,银行不仅要对销售人员及其代销产品范围进行明确授权,并在营业网点公示;还要实行专区销售。并且禁止商业银行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代销业务。

(责编:李栋、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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