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出售他人信息获利37万

2016年03月17日06:54  来源: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电 利用担任银行内部工作职务之便,非法查询并下载他人征信信息1万多条,非法获利人民币37万余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6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退赔在案的犯罪所得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8月,被告人杨某在担任某银行上海浦东支行零售业务部副经理期间,利用自己的工号或冒用其同事的工号,登录银行个贷查询系统,非法查询并下载他人征信信息共计1万余条。随后,被告人杨某将这些信息以每条25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人民币37万余元。

  2015年9月10日,被告人杨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杨某退赔了全部犯罪所得。

(责编:李栋、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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